引言
西汉武帝时张骞奉命出使西域,开辟出之后闻名世界的“丝绸之路”。在一千多年前,中国丝绸以其柔软的手感、奢华的品质,成为“丝绸之路”上最具有特色的商品。
到了唐朝,由于其社会经济的空前发达,使得丝绸之路的的繁荣达到了鼎盛局面。作为世界中心,唐朝如何在贸易中发挥主导地位,通过何种政策规范贸易的呢?让我们从历史中寻找蛛丝马迹。
一、千藩互市,诸禁瑰宝防小民之越度
两千多年前,西汉使者张骞奉命出使西域大月氏部落,筚路蓝缕开通了这条丝绸之路。这条丝绸之路自开辟起便是连接东西方经济的重要贸易走廊。诸多重要商品在东西方流通。葡萄、核桃、石榴等也是由此路传入我国。
而我国亦是有诸多商品由此“丝路”流向西域。其中便包括了一直被西域垂涎的国之瑰宝——丝绸。
当丝绸千里迢迢来到古罗马时,当地人一下子便被其华美所征服。据说罗马的凯撒大帝身着绸袍去看戏剧,周围的大臣们觉得过于奢华。虽丝绸是价格昂贵的高端奢侈品,但是罗马人都以穿此为荣,在当时掀起了一股奢靡之风。
隋唐时期的国家货币制度为“钱帛兼用”,这说明在唐朝丝绸已经充当一般等价物,执行货币职能。
正因如此,唐代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来限制丝绸的买卖。
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其中就有对丝绸贸易的管控:
“诸赍(携)禁物私度关者,坐赃论”。
不仅是《唐律疏议》有相关丝绸贸易的法律,唐朝开元《关市令》、《唐会要》等书籍中均对此有记载“诸禁物不得将出关”。
由此可看出,在唐朝西北的“丝绸之路”上,中国丝绸是严禁“私家”自由买卖的“诸禁物”之一。因为丝绸在当时意义非凡,不仅是东西方贸易的重要商品,还是当朝的一般等价物,比肩金银。
唐代著名诗人张籍在其《凉州词》中写道:
“无数铃声摇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
生动再现了当时我国与西域各国频繁密切的丝绸贸易交往。
交通发达、沿途诸多旅馆,使得丝绸之路得以高度发展。隋唐国家律文规定,凡本朝商贩与“蕃客”进行交易,皆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申请“过所”。所谓“过所” ,为普通商人出行所持的官府证明文书,在经过边关要塞时,须通过盘查才能准行。
当朝商贩与西域商贩进行贸易所必须持有“过所”,其申请条件相当之严格。且只维持一年时间,过有效期则需再次申请。
《唐律疏议》中记载,西北地方边关要塞“以隔华夷”,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科罪。并严禁本朝子民与“化外蕃人私相交易”,无论商贩亦或使臣,皆不可为。且跨区域交易管控也很严格,双方商贩往来也需“听用行牒”。
隋唐时期与周围各国的“互市”,大多设在边关地区。这些地方不仅仅是重要的贸易交往之地,也是军事战略重地。因此朝廷对边关“互市”设有严格的法律制度来维护自己的经济以及军事利益。
如边关要设立“互市”,需上报朝廷,让当朝皇帝“诏许之”才可建置。据《资治通鉴》记载,唐玄宗开元十九年九月,吐蕃遣使入唐,“请于赤岭为互市,许之”。这些记录也从侧面体现出了唐朝时期国家的强大和经济的繁荣。
与蕃国互市,不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市场,也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来进行宏观调控。
隋朝时朝廷设立“互市监”,隶属于鸿胪寺四方馆,“掌其方国及互市事”。唐初沿承隋制设互市监。互市监规定“互市”的场所,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具体的市易日期、开市时间和交易的价格则是由朝廷与蕃国首领进行商定。
不仅如此,互市中双方所有平民百姓皆可参与,这些互市地点甚至有“互市牙郎”来协助交易,也就是现在的翻译人员。由此可以看出,唐朝时期对丝绸之路的贸易管理已经相当成熟了。
二、万国来朝,赐赠珍品展大国之风采
在古代中原王朝与临近民族、蕃国的往来中,互遣使臣是作为双方友好往来的标志之一。我国古代王朝使臣出使友国皆持有节杖,因此称之位“使节”。
大唐作为中华民族历史上最璀璨的朝代之一,国富兵强,经济文化高度繁荣,长安、洛阳更是国际知名的大都市。因此有诸多蕃国派遣使者慕名而来朝贡。
所谓“朝贡”,是指藩属国的使臣、外邦国君等,来朝觐见中国皇帝,并贡献其本地珍品,当朝朝廷以隆礼接待,并以我国贵重的瑰宝作为回赠。唐承隋制,尚书省礼部主客司职掌“诸蕃朝聘之事”。负责外交(与民族)事务。
鸿胪寺下设典客署,主管“朝贡”事务,职掌四夷“归化、在蕃者之名数。
凡“诸蕃”使者或国君来朝,大国礼仪必不可少,接待事宜,更是必须合乎程序规范与礼仪。
使团进入大唐领域后,边疆官府为其核发“边牒”,类似西游记中唐三藏出关所用的通关文牒。后将所朝贡物品种类、数量一一登记在册以便日后复查、估价,亦作为回赠礼品的根据。
朝贡不仅仅具有鲜明的国家文化交流特点,更具有经济贸易性质,可以看为是官方贸易的一种形式。
使团朝贡的目的地自然是京城,享誉世界的国际化大都市,拥有各类独特的商品。长安不仅是唐朝的京城,也是“丝绸之路”的起点,战略意义非凡。
在诸蕃“朝贡使团”队伍中,商人也是重要的团队组成部分。碍于他们身份的特殊性以及市场特点,随唐朝廷对这类特殊人群也制定了严格的政策。
各国使臣在出使期间,严禁有“私有交易者”。如果想要进行贸易往来,则需要得到朝廷的批准,以及接受朝廷对其交易的监督。并且在使臣归国的路上还要对其进行查验,不可不谓是相当严格。
据《资治通鉴·唐纪》等史料记载,凡遣使来华的邦国共 约有71个,计582次。出使人员除了使臣、国君等“朝贡”使团的正式成员外,还有随行入境的护卫、杂役、僧侣以及商胡等人员,规模之庞大,足可以说明大唐在当时的之鼎盛。
古今中外,凡国家之间的外交活动,尤为重视“礼尚往来”。隋唐皇帝对于进贡的国家,不仅“恩赐有差”,授予其官职、爵位,并赠其丰富的礼品作为回礼。
在隋唐皇帝酬答诸蕃“贡物”的回赐物品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中国特产——优质丝绸。其实这也是一些国家前来进贡的目的之一。
隋唐皇帝赏赐诸蕃“朝贡”的形式和途径,一是当场赏赐前来“朝贡”的诸蕃国君、酋首、使者。二十派遣“赐物使者”前往诸蕃之地。而这些赏赐与酬答的所有绢帛,除过受赐者自己使用一部分外,就成为西北丝绸之路上丝绸贸易的重要供给。
在隋唐时期,对于北部、西部边疆安全和“丝路贸易”影响最大者,先后有突厥、吐蕃、回纥等民族,与唐朝文化经济交往有密切往来。
《旧唐书》记载,当突厥始毕可汗去世的时候唐高祖“遣内史舍人郑德挺往吊处罗,赙物三万段”。到唐高宗嗣位时,授吐蕃赞普(国王)弃宗弄赞为驸马都尉,封西海郡王,赐物二千段。这些都足以说明唐朝统治者出手之阔绰。
唐后期为感谢回鹘帮助平定“安史之乱”,开始了与回鹘长达八十年的“绢马互市”。虽有惠国之利,但也造成国家财政方面的紧张。
而回纥将从大唐得来的大量的丝绸之类的赐品,通过北方“草原丝路”转而卖往西域其他各国,从而获取了大量的利益。
由此看来,诸蕃的“贡物”与中国的“回赐”和“酬答”,是以外交途径进行的商贸交流活动(特殊“互市”),而隋唐皇帝“赐赠”的绢帛动辄数千上万匹,其实早已经远超过了贡物本身的价值。
结语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中原王朝为了边疆秩序安全,曾长期通过西北的丝绸之路以“和亲”“互市”为政治、经济之策略。这与唐朝当时的国际地位是分不开的。
而“丝绸之路”的不断发展与传播,背后也有着很大的经济以及军事原因。“中国丝绸”在西域各国价格高昂,是控制“丝绸之路”贸易最大的商品之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为中原王朝与西域各国偶尔会发生摩擦与战争,因此对丝绸、兵器等战略性物资严加管控,以此保护王朝国家边疆和经济秩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