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乡镇财政所办公面积严重超标,曾让开发商无偿使用

神州观察 2020-07-24 17:21:52

核心提示:“中牟县刘集镇财政所只有13名工作人员,却使用一栋3层半的办公楼,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其人均办公建筑面积超过县级机关的标准。由于房子太多,除了大量闲置外,该所还曾经把办公房租给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甚至让该公司把其办公地址注册在财政所办公楼内。”连日来,有多位读者向本报反映。

但究竟是谁批准一家公司把其办公地址注册在刘集财政所办公楼内?为什么该办公楼有大量空房闲置也没人管?由于刘集镇财政所所长张某和刘集镇镇长周某不愿说,这还是个谜。

13个人的财政所占用3层半办公楼,闲置办公室不少

7月23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中牟县刘集镇财政所,财政所有一个不小的院子,院子里有一栋漂亮的褐色大楼,大楼有3层半高。

进入办公大楼只见一楼大厅内,有一个中牟县刘集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一览表,表上显示该所13名工作人员的职务和负责工作内容。

大楼内静悄悄的,除了一楼大厅有多位工作人员办公外,二楼、三楼除了极个别办公室有人在办公外,不少办公室没见有工作人员在里边办公。

“我们所有13名工作人员,大部分都在一楼办公,二楼、三楼好多办公室都是闲着的,没人用。”该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这栋办公楼建成七八年了,财政所一直在这里办公。

读者赵先生说,他经过测算,刘集镇财政所办公楼每层的建筑面积约有300平方米,加上4层一多半的面积,该楼面积约有1100平方米。记者目测感觉赵先生的测算有比较高的可信度。

“有人反映河南新高地控股有限公司曾经把办公地址注册在你们这栋楼上,这是怎么回事呀?”“这主要是为了缴税方便,当初这个公司办公地址注册在我们财政所院内,实际上他们的人员并没有在这里办公。”这位工作人员说。

与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不同,刘集镇财政所的所长张某前几天受访时曾称,当初,该所出租了一间办公室给河南新高地控股有限公司使用,但没收租金。

“这么多办公用房大量闲置太可惜了,早知今日用不了这么多,何必当初要耗费那么多钱建这么大面积的办公楼?”读者赵先生说,如果能把省下来的钱搞些民生工程该多好。

诸多疑问,财政所长均不作答

记者注意到,原国家计委于1999年12月出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明确规定,县级机关办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如果按照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的标准算,13个人的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34平方米。而刘集镇财政所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已大大高于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的标准。

2017年12月5日起开始施行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要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该《办法》特别规定,管理部门如果为使用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不按照规定处置办公用房的、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不及时处理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使用单位如果不按规定腾退移交办公用房的、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机关办公用房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那么,为什么刘集镇财政所的办公用房面积比县级机关还大,并且有大量空房闲置,又是谁同意把办公用房出租给河南新高地控股有限公司使用呢?

7月23日下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刘集镇财政所所长张某,但打他的电话,他不接,给他发短信,他也不回。

刘集镇镇长周某说,由于他来刘集镇上班才两年,他并不清楚谁同意河南新高地控股有限公司在刘集镇财政所办公和该公司办公地址注册在该所一事。

资料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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