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问题

史海峰 2024-09-05 01:02:37

云从科技是一家提供高效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和行业解决方案的人工智能企业,致力于助推人工智能产业化进程和各行业智慧化转型升级。公司一方面凭借着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打造了人机协同操作系统,通过对业务数据、硬件设备和软件应用的全面连接,把握人工智能生态的核心入口,为客户提供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人工智能服务;另一方面,公司基于人机协同操作系统,赋能智慧金融、智慧治理、智慧出行、智慧商业等应用场景,为更广泛的客户群体提供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行业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按照提供交付内容和业务模式可划分为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和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业务指公司提供解决特定行业客户业务问题的智能化升级解决方案;公司凭借所具备较强的AI技术能力和行业应用场景的深刻理解,为客户提供涵盖架构咨询与设计、软硬件产品适配优化、交付部署、售后维护等环节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会将人机协同操作系统作为方案架构的核心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操作系统提供的AI能力,再结合智能AIoT设备和第三方软硬件产品等为客户解决特定行业问题。

(一)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收入确认政策

1)合同义务为在将相关硬件、软件与技术组合向客户交付(以下简称商品交付)的业务中,对于不需要安装调试的标准化商品交付,属于时点法确认收入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收到商品并完成到货签收时,确认收入;对于需要安装调试才能达到客户需求的商品交付,也属于时点法确认收入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收到商品、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上线测试,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2)合同义务为软件或系统开发并向客户交付开发成果的,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并非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具备收款权,属于时点法确认收入的履约义务,公司于技术开发成果交付、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3)合同义务为向客户提供信息化设施与智能化平台建设,客户在公司履约过程中,按计划逐步实现信息化设施的安装和智能化平台的部署上线,公司已向客户转移了这些资产(含软件使用权)的实物占有,且客户已能够主导这些资产(含软件使用权)的使用并获得资产几乎所有剩余利益,表明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属于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投入法,将项目当期发生的采购成本、开发成本和建设成本与预算总成本计算当期履约进度,在公司履约期间内确认收入。

(二)对于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中软硬件组合产品的收入,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依据如下:

A、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在人工智能整体解决方案的实际执行过程中,

首先,公司利用自身的核心技术能力,对软硬件产品进行一系列的测试、调整和适配,以满足客户智能化升级的整体需求,提供涵盖架构咨询与设计、软硬件产品适配优化、交付部署、售后维护等环节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其次,公司分别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交易和销售交易相互独立,不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采购的情形;

再次,虽然部分硬件产品由供应商或厂家直发给客户或由客户自提,但该行为也是由公司协调供应商和客户建立联系,并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发货品类、数量、规格,根据客户通知的发货时间和收货地点进行交货;

最后,若客户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将由公司承担产品质保责任,客户也会要求公司进行产品质保。若经鉴定确实属于第三方硬件问题,公司会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协调供应商处理该等质量问题。因此,上述情况均表明公司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B、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为满足客户智能化升级的整体需求,公司交付的软件和硬件组合商品并非将相关软件和硬件简单组装,而是利用自身的核心技术能力,对软硬件产品进行一系列的测试、调整和适配,提供涵盖架构咨询与设计、软硬件产品适配优化、交付部署、售后维护等环节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对于服务器等第三方硬件商品,该类产品市场化程度较高,有戴尔、联想、浪潮等头部厂商的稳定供给,为了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公司无需提前批量采购,而是在确定具体型号和技术参数之后,通过自主采购并指示供应商直接向客户发货的方式,在合理预期的时间内向客户进行交付。

因此,公司符合“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虽然取得该部分硬件控制权的时点,与转移这部分硬件控制的时点相同),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即自研软件及AIOT设备)整合成某组合产出(形成综合解决方案)转让给客户”的情形。

C、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证监会会计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等相关规定,在下列情形下,会计主体应按代理业务收入总额确认收入:

①主体在业务安排中是主要的义务人;

②主体承担了总体的存货风险;

③可在合理的范围内与客户确定商品的交易价格;

④主体在根本上(而不是包装上)改变了商品;

⑤主体有一定权力选择供应商;

⑥主体可决定商品或服务规格参数;

⑦主体在持有存货期间承担存货毁损灭失的风险;

⑧主体承担信用风险。如不满足上述情形,会计主体应按取得的代理费收入净额确认代理收入。

综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合同约定及相关事实情况,公司在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过程中是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相关收入金额的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收入“总额法”和“净额法”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它们在确认收入时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考虑与收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以及确认收入的时间和金额计算方式。以下是对这两种方法的详细分析:

一、定义与适用情况总额法:企业按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交易行为所取得的全部收入进行确认的方法。在总额法下,企业不考虑与收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而是直接确认收入的全额。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作为主要责任方,直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关风险和报酬的情形。净额法: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将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成本或费用从总收入中扣除,以得到净收入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作为代理人或中介方参与交易,不承担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和主要风险,而是从交易中赚取佣金或差价。二、确认时间与金额确认时间:总额法通常在服务完成或商品交付时确认收入,不考虑实际收款情况。而净额法则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即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额。确认金额:总额法按合同约定的总金额确认收入,不考虑实际收款金额和与收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净额法则按实际收到的净额确认收入,即总收入减去相关成本或费用后的金额。三、会计处理与应用场景会计处理:总额法下,企业会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相应的成本。而净额法下,企业可能确认的是其他业务收入或代理业务收入,并相应地处理相关费用。应用场景:总额法更适用于企业作为主要责任方,直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场景。净额法则更适用于企业作为代理人或中介方,从交易中赚取佣金或差价的场景。四、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总额法:可能使财务报表上的收入数字偏大,尤其在客户尚未付款的情况下。这有利于展示企业的销售规模和市场地位,但也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增加,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净额法:财务报表上的收入数字可能较小,但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这种方法有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五、选择依据

企业在选择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时,应基于交易实质和合同条款进行判断。如果企业能控制商品或服务,并承担相关风险和报酬,应选择总额法。如果企业仅作为代理人或中介方参与交易,不承担相关风险和报酬,应选择净额法。此外,企业还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确保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总额法和净额法在定义、确认时间与金额、会计处理、应用场景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企业在选择时应充分考虑交易实质和合同条款,并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

总额法和净额法是两种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它们在适用情况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以下是关于这两种方法适用情况的详细分析:

总额法适用情况

1. 直接销售并承担风险

当企业直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并承担与这些交易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时,通常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这意味着企业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总金额确认收入,不考虑实际收款时间和相关费用。

2. 控制商品或服务

如果企业能够控制商品或服务的生产、交付和售后等关键环节,那么它通常被视为交易的主要责任方,此时适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这表明企业拥有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并承担其相关的风险。

3. 展示销售规模

总额法可能使财务报表上的收入数字偏大,这有助于企业展示其销售规模和市场地位。因此,在需要强调销售规模或市场占有率的情况下,企业可能更倾向于使用总额法。净额法适用情况

1. 代理或中介业务

当企业作为代理人或中介方参与交易,不承担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和主要风险时,通常使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这意味着企业从总收入中扣除销售折扣、折让、退回等费用后,确认其实际赚取的佣金或差价作为收入。

2. 无需承担风险

如果企业在交易中不承担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和主要风险,而是通过提供信息、协调交易或提供其他辅助服务来赚取收入,那么净额法更为适用。

3. 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净额法能够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因为这种方法考虑了与收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所以财务报表上的收入数字可能较小,但更能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总结

总额法和净额法在适用情况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总额法更适用于企业直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关风险的场景;而净额法则更适用于企业作为代理人或中介方参与交易且不承担主要风险的场景。企业在选择收入确认方法时,应充分考虑交易实质和合同条款,并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净额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特别在处理政府补助、代理业务及某些金融交易中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对净额法的详细解释及举例说明:

定义

净额法是指企业在确认收入或处理相关资产时,不是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全额进行确认,而是将其中的一部分(如政府补助、支付给其他合作方的价款等)进行扣除,仅确认剩余的净额作为收入或资产价值。这种方法在会计处理中体现了对成本和费用的抵减,使得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

应用场景政府补助处理:净额法在企业接受政府补助时应用广泛。当企业获得政府补助时,如果采用净额法,则将该补助视为对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的直接抵减,而不是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例如,企业购买一项资产并获得政府补助,净额法下会将补助金额从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降低资产的入账价值。代理业务及金融交易:在代理业务中,企业可能作为中介方参与交易,不承担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和主要风险。此时,企业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即仅确认从交易中赚取的佣金或差价部分。此外,净额法还可以在某些金融交易中发挥作用,如跨境支付、投资、贸易融资和外汇交易等,通过转让和融合债务实现公平,降低支付手续费,减少交易时间,提升交易效率。举例说明

代理业务中的净额法应用:

假设A公司是一家代理销售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销售合同。A公司按照B公司的指示从供应商处采购商品,并将商品销售给最终客户。在此过程中,A公司不承担商品的存货风险,也不享有商品的所有权。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从销售额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收入。

在采用净额法的情况下,A公司在确认收入时不会将销售额全额确认为自己的收入,而是将佣金部分作为收入确认。即,A公司从销售额中扣除支付给供应商的成本和可能的其他费用后,仅将剩余的佣金部分确认为自己的收入。这样,A公司的财务报表就能更准确地反映其在代理业务中的实际贡献和盈利情况。

总结

净额法作为一种会计核算方法,在处理政府补助、代理业务及某些金融交易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后确认剩余的净额作为收入或资产价值,净额法使得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应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和会计准则要求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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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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