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女子与在读大三的男子恋爱期间,长期资助男子上学,并对其母亲照顾有加,男子母亲对女子很满意,就将老家房子赠与她,不料男子毕业参加工作后,房子要拆迁,可他不仅要和上司结婚,还以房子是彩礼为由,将女子告上法庭索要房子。 女子张女士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中,家庭条件很一般,由于从小对学习提不起兴趣,为了不让父母白白供自己上学,于是在高中之时就选择就辍学外出打工补贴家用,奈何自己没什么文化,只能做一些对文凭要求不高的工作,最终选择在一家工厂上班,及稳定薪资待遇也还算不错。 一次机缘巧合的机会,她遇到了自己的爱情侯先生。 那天正好是一个周末,张女士和同事一起约着出去逛街,释放一下压力,老在厂里面待着精神都涣散了,就在她们兴致勃勃的边聊天边散步之时,突然被一名小伙子打断推销产品,这位小伙就是侯先生。 张女士看侯先生年纪还小,一看就是还没毕业的大学生,眼神中透露着一种清澈的愚蠢,出于同情就接受了侯先生的推销,并互加了微信。 没成想这么一加竟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俩人每天聊天的热火朝天,逐渐了解彼此,果然跟她猜的没错,侯先生确实是在读大三的大学生,令人同情的是,他从小就没了父亲,跟母亲二人过着艰苦的单亲生活。 如今母亲又生病了,作为家里唯一的支柱难以支撑起家庭的负担,为了帮母亲分担压力,懂事的侯先生在学校里做了很多兼职,并且每到周末还会出去推销产品赚取更多的费用补贴家用。 张女士总是能够给予侯先生鼓励与帮助,时间久了两人暧昧的关系逐渐上头,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在此期间,张女士认为侯先生还是个学生,知道他的不易,而作为打工人的她相比下来手里会有些小钱,对于男友的困境,她是能帮就帮。 为了能让男友全心全意的把心放在学习上面,以后好飞黄腾达,就主动承担侯先生的学费以及生活费,并且俩人出去玩的花销全靠她承担,并且语重心长的对侯先生说:“你尽管好好学习,我养你!” 对此侯先生感动万分,就将张女士带回家给母亲看看自己找了个多好的女朋友,母亲对张女士十分满意,因为在俩人相处之中,张女士虽还不算儿媳妇,但总是把她当成自己的亲生母亲。 由于自己身体不好,需要经常去医院看病,细心的张女士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去照顾她,并且带她去医院治疗,还承担所有医疗费从无怨言,前前后后花费了不少钱。 这些侯先生的母亲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对张女士的好感激涕零,于是就将家中老房子过户给张女士,一方面是单纯的表达感谢,另一方面认为张女士迟早也是他们侯家的儿媳妇。然而还没看到儿子大喜之时,就因病撒手人寰了。 然而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几年后侯先生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一家企业上班,与公司的已婚上司暗生情愫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就等上司离婚后就结婚。 得知此事的张女士心灰意冷,回想着几年来的付出,就当几年的青春喂了狗了,不哭不闹的与侯先生分手了。 幸运的是手里还有侯先生母亲给的房子,些许是上天可怜这个女孩,房子正好赶上拆迁,相当于能有一笔不菲的拆迁款,令张女士内心有一丝欣慰。 然而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侯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反手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她将房子还给自己,为了能够胜诉,甚至查阅了不少法律知识,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认为自己是房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理应全盘接收,至于母亲之所以将房子赠与张女士,是在以为俩人会结婚的前提下,以彩礼的形式赠送。 如今俩人并没有确立婚姻关系,所以张女士理应返还,侯先生虽然说的头头是道,但张女士仅用一个观点就将侯先生怼的哑口无言。 张女士表示,自己当初和侯先生恋爱期间不说平常出去玩的花销都是自己掏的,像那种学费,生活费,以及侯先生母亲生病期间的医药费和住院费全是自己承担,加起来杂七杂八的费用可以说十几万就少了的。 可能在那些有钱人看来不算什么,但对于独自一人在外打拼的张女士来说是她全部的积蓄。 而侯先生母亲过户给她的房子也只是个四十五平米的破房子,根本值不了多少钱,顶多也就十万块钱,但和这段感情中自己的付出相比简直不值一提,因此在他看来侯先生母亲更多的是出于感激,才将房子赠与自己。 并且提供给了多年来她的支付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但侯先生始终没有关于房子是其母亲以彩礼为由赠送给张女士的证据,所以张女士更胜一筹,最终胜诉。对于这样的事情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