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的集美、海沧等地,隐藏着一些古老的窑址。这些窑址见证了古代瓷器的制作历史,是宝贵的文化遗产。然而,这些窑址也吸引了一些文物爱好者的注意。
李某就是其中之一。他是一名文物爱好者,平时经常上网查阅古代瓷器、钱币的文史资料。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厦门的古窑瓷器具有很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这激发了他收藏的兴趣。
自2018年以来,李某频频“光顾”集美、海沧、同安等地的古窑址。他使用工具或徒手挖掘、捡拾古代瓷器瓷片,并将部分瓷器与一把镐堆放在一起,配上字幕“昨天的收获”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
然而,李某的行为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批准或授权,他也没有向任何部门报告或申请许可。今年1月,李某发布的几则视频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经过调查,警方发现李某视频中的“挖宝”地位于厦门集美、海沧等地的几处古窑址。警方迅速锁定李某并将其抓获,在其住处查获了瓷器瓷片等100余件文物。
揭开真相
在审讯过程中,李某承认了自己盗掘和盗窃文物的行为。他供述自己是一名文物爱好者,因为对古窑瓷器感兴趣,所以产生了收藏的想法。他频频前往古窑址挖掘和捡拾文物,并将部分瓷器展示在短视频平台上。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所盗掘和盗窃的文物中,有源自宋代集美碗窑窑址的瓷器及瓷器标本18件、明代集美鲎壳帽窑址的瓷片标本58件、宋代至元代海沧东瑶古窑址的瓷器标本8件,以及其他窑口的瓷器瓷片数十件。这些文物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占有、转让或出售文物。
文物保护的重要性
李某的行为不仅对古窑遗址造成了直接破坏,使文化遗产遭受减损危险,而且也违反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是指以盗窃、盗掘等方式非法获取古人类和文化遗物,并对古文化遗址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这是因为李某是以捡拾的方式获得了这些文物,而不是通过挖掘或盗窃等非法手段获得。此外,李某的行为对古窑遗址造成了直接破坏,使文化遗产遭受减损危险。因此,检察机关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提出了让其赔偿5000元用于文物保护的方案。
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部门在文物保护方面的监管漏洞。目前相关部门已对相关古窑址采取了设置24小时监控设备、建立巡查制度等文物保护措施。
在这里,提醒大家,要尊重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文物免受破坏和盗窃。发现文物被盗掘或盗窃的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报警处理。只有共同努力保护好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才能让后人更好地了解和传承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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