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强势回应:毕业生不会去小律所,用不用那是你们的自由!
前言
一纸“宣言”,拒收所有川大学生。北京多家律所庄严宣告,奉劝川大毕业生切勿投放该所简历。他们怒斥川大张某冤枉地铁偷拍实施网暴,指责学校仅对其仅进行处分。
川大强势回应:毕业生不会去小律所,用与不用是你们的自由。
拒绝缘由
地铁偷拍的小插曲,四川大学生张某却变成了众矢之的,成为了整个学校的累赘。
一场戏剧般的误会,川大学生张某以为一位陌生老人在地铁上偷拍自己,并纷纷在网络上宣泄愤怒。
老人展示手机证明清白,却遭到张某尖刻指责。尽管误会解开,为何她仍然继续辱骂这名老人?这位农民工无辜受指责,张某却屈膝道歉,学霸形象早已破灭。
张某的不光彩过去被网友曝光,川大学生的形象雪上加霜,网络上的抹黑舆论如潮水般涌来。
《长江日报》主张派调查组前往开封,要求河南大学公开档案,全面调查本科生情况,以满足公众要求。同时,涉及的师生也应该被推出来接受四川人的询问,直到公众满意为止。
为了确保公正和平等的就业环境,很多国家都制定了反歧视法律和法规,禁止企业以个人的先天性特征为基础进行就业歧视。
而据说在她实习期间,不断旷课导致学校已经有资格开除他。
张某事件无疑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和批评,但我们也需要理性地审视整个事件的轻重缓急。
无论是张某的误会还是她的不当行为,都无法否认它们属于个人的过错。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她或者是四川大学的学生应该被全面否定。
几天后,四川大学发表了一份通告,宣布对张某做出了记过和留校察看的处分决定。
只因川大对张某只是轻描淡写惩罚分,竟让他们愤怒异常,以拒收毕业生来表达心中的不满。难道这些律所就因为张某的一时冲动,便可以将整个川大学子斥之门外?
这些律师事务所似乎忘记了,学校的教育担当从未仅限于一人之过,难道因一人失足,便狠心割裂与学府的情谊?
个别案例不应成为对整个学校及其教育的一种标签化评判。这种一竹竿打翻一船人的思维方式,不利于企业招聘优秀人才,也伤害了许多求职者的感情。
风波未平
张某事件中,众多的声音纷纷抨击张某的错误行为,对她进行了严厉的谴责,甚至对整个学校的毕业生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然而,学校对张某做出的处分决定既没有放任她的错误,也没有过度惩罚她。学校依据校规和她的行为给予了适当的处分,既让她意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又给予了她改正的机会。
然而,这一合理而公正的处分决定却引发了一些网友的不满和质疑。他们认为处分过轻,没有对张某的学业造成影响,甚至有企业决定不再招聘该校的毕业生。
这种反应似乎有些矫枉过正,让人不禁想问,我们是否应该更加理性和公正地对待这样的事件?不同的声音和观点涌现出来。
但在这种声音中,是否有一种过度的反应,将个人错误行为无限放大,希望给予过度的惩罚呢?
学校的处分决定并不是毫无根据和随意而为,而是基于张某的行为和校规的规定。
学校并没有选择过度惩罚她,而是给予了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种公正的待遇不仅对张某本人负责,也对其他学生树立了正确的榜样。
或许,我们在对待公共事件时,应该更加冷静和理性。过度的谴责和矫枉过正只会带来更多的不公和不平衡。
我们需要在批评和指责的同时,给予当事人改正错误的机会,相信他们可以从错误中成长和进步。
此外,我们也应该明确区分个人行为和整个学校群体之间的关系。一位学生的错误不应该代表整个学校的品质和声誉。
将一个人的错误行为推及全校师生,并对所有毕业生泼上不公的污点,是一种不公平和不理智的做法。
最后,对于处分决定的争议,我们需要尊重学校的权威和决策。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情况做出的处理应当被认可和接受。
毕竟,学校有责任维护教育的公正和秩序,而我们也应该相信学校在这一事件中有着充分的考虑和依据。
而北京这家律所的这则通告好似一出荒诞剧,如同一颗火药引发了滑稽的爆炸。该律所的负责人王炳峰律师却对于舆论置之不理,表示“随别人去说吧”。
一个律师事务所,以自居于公正正义之坛的高位,竟然因为对某所大学的学生处理意见不合心意。
便对整个学校毕业生嗤之以鼻,似乎对四川大学的品质嗤之以鼻就可以得到社会的盲目认同。
他们似乎忘记了自身律师事务所,尽管坐拥一纸律师执照,却也无法使人们全盘接受其公正与信赖。
然而,这则通告的笑料风波远不止于此。通告发布后第二天下午3点左右居然就被律师事务所删除,其负责人王姓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却避而不谈,对于媒体的提问只字不提。
他以为删除意味着风波的停止,却似乎忘记了这个故事还没有到尾声。
这一闹剧还引来了其他律师们的议论。一些律师认为,法律旨在保护每个人的平等权利,确保招聘和录用过程是基于个人能力、经验和专业素养等相关因素而不是先天性特征。
这样才能确保确保公正和平等的就业环境。这家事务所大肆宣扬的行为涉嫌侵犯了四川大学这所大学的的名誉权,知法犯法!
《人民日报》也对此进行了评述,引发了广泛讨论。企业拒聘川大学生并非唯一原因是出身问题,而更多地是对川大的不满或其他因素。
企业在招聘中设置各种门槛,如985/211、户口、年龄等。这些门槛确实存在,被批评为“唯出身论”的体现。
重要媒体应该积极批判这些不公平的做法,并呼吁企业打破这种规则,从自身做起,促进公平竞争。
律所拒绝招聘川大学生的行为与对企业设置门槛的问题并不相同。律所的行为更多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以表达对川大的不满或其他立场。这
种行为并不能真正改变招聘格局,因为一个小律所每年的招聘规模有限,且地域限制较大。因此,将律所的行为归结为“唯出身论”是对问题的曲解。
如果我们过于苛求完美和无过失的大学生,那么我们也许正在扼杀年轻人的成长空间和机会。
然而,那些选择进入知名律师事务所的毕业生,却在这一次的荒诞喜剧中成了另类,似乎因为学校的名声而被泼上了不公正的污点。
结语
这个故事已经不仅仅是关于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所大学的纷争。它展现出一种人性的荒谬,以及对学生和毕业生的不公平对待。
众所周知,大学生是社会的希望,是未来的主人翁。然而,在这个故事中,他们却被一纸通告所抛弃,仿佛是一群不值得信任的人。
这个事件引发的思考远不止于张某本人或川大学生群体。它提醒我们,在舆论场中,我们应该保持理性和公正的态度,不因一时之风而偏离客观真相。
对于个人的错误,我们可以批评和指正,但不应过度放大和污名化。对于学校的决定,我们应该尊重和理解,避免因个别事件而否定整个机构。
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公正的舞台上,真正追求平衡和和谐的社会。你觉得这些律所做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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