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入核共谋产业发展

经济日报 2024-10-25 06:40:43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运行部技术人员在厂房内监控设备运行。 新华社记者 梁 旭摄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5个核电项目,总投资2400多亿元,每个项目的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均达10%。这是中国核电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彰显了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决心。

由于核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对安全性也有更高要求,一直以来,我国核电产业基本上由国有企业主导。此次5个核电项目为何引入较大比例民资?民营经济如何更好参与核电产业发展?

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开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了解到,此次核准的核电项目包括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浙江三澳核电站二期工程、山东招远核电站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站一期工程、广东陆丰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项目,每个项目的民资持股比例均达到10%。

“从参与核电产业链、供应链等局部环节到进入投资领域,此次核电行业引入民资,目的在于让民间资本共享核电产业发展成果,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民企参与数量多、参股比例大,是本次核电项目市场化改革的突出特点。早在2020年9月,浙江三澳核电站一期工程通过核准建设,其中国有资本占比98%,吉利集团以2%的参股比例成为第一家进入核电项目的民企。此次核准的三澳核电站二期工程,民营企业控股达到了10%,参股民企数量增加到4家。

三澳核电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核电企业来说,单个核电项目投资巨大,民营企业参股有利于降低项目融资压力。对民营企业来说,核电具备发电成本低、供电稳定性好、碳排放低的特性,有利于推动落实‘双碳’目标”。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张林山看来,在核电产业中,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之间既互补又合作,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民间资本的进入,将为核电产业带来发展新动能。

张林山认为,民间资本为核电项目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补充,有助于缓解项目资金压力,加速核电产业发展。同时,民间资本的参与能够引入市场机制,激发核电产业市场活力,促进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

“与以往相比,此次核电项目引入民间资本的方式更加开放和创新,效果更突出,影响更广泛。不仅提高了民间资本的参与度,还有助于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增强市场活力。”张林山告诉记者。

共享发展机遇和红利

“作为核电材料供应商,过去我们一直希望能参与核电项目投资。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我们有机会以较高股比参股,确实感受到了国家支持民间资本的决心。”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郑周说,希望通过参股核电项目,助力核电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广东陆丰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项目中,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比例为5%。此前,久立集团先后为秦山、大亚湾、田湾、防城港、红沿河等核电项目提供核心部件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国家核电建设。

李郑周表示,基于30多年为能源领域服务积累的技术力量和研发能力,公司有信心实现从单纯核电材料供应商到核电项目股东的角色转变,进一步为中国核能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力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张林山介绍,近年来,我国推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多个产业放宽了民资市场准入,民间资本有机会参与更多领域的项目建设与运营中。例如,中国第一条民资控股的高铁杭台高铁,由复星集团牵头的浙商民营联合体控股51%。

此前,《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提出,在确保具备核电控股资质主体承担核安全责任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

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工程建设。

“此次核电项目引入民资,充分体现了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标志性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逐步完善长效机制

核电项目具有投资大、生命周期长、长期收益稳定的特点。每台百万千瓦级三代核电机组总投资约200亿元,建设工期5年左右,项目投资回收期15年至20年。

近年来,我国电力需求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庞大的电力消费需求,对能源供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到2025年,中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将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

以三澳核电站为例,拟规划建设6台“华龙一号”机组,其中1号机组于2020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预计于2026年投产发电。6台机组全部商运后,每年将为浙江省乃至长三角区域提供清洁能源超540亿千瓦时,接近2023年温州市全年用电量。

专家表示,推动民间资本投资核电产业,有助于优化核电产业投资结构,推动电力供应能力持续增强,从而进一步优化电力结构,提升能源供应稳定性,更好满足电力消费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创造条件、破除准入障碍,在充分尊重企业投资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核电、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主任金贤东说。

此次民资进入核电产业,为持续拓宽民营企业发展空间、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释放了更多积极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逐步健全核电项目民资入股工作机制,完善准入条件和遴选程序,建立透明的利益分配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让民营企业进得来、能发展、有作为。 (经济日报记者 顾 阳 赖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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