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山东一小偷被卸掉四肢,6岁儿子也出事,警察:起因是藏獒

菜琪齐 2022-06-04 13:51:21

老耿是山东省某农村的村民,在他居住的村子里有一口历史悠久的老水井,这口老水井养活了村子里一代又一代的人,即使如今家家户户都通上了自来水,但老一辈的人还是习惯到老水井中打水吃,老耿就是其中之一。

2011年4月6日这天,老耿照常到老水井打水,但他提着水桶来到井边时却发现井里的水想得格外浑浊,这让老耿感到有些奇怪,他在这里打了一辈子的水,可从没发现水井里的水有浑浊过。

于是他便俯下身子朝井里望了望,突然他发现浑浊的井水中似乎有个蛇皮袋,老耿见状有些生气,谁这么缺德,往老水井里乱丢东西,说着他便动手将蛇皮袋给捞了上来,蛇皮袋很沉,而且隔着老远就能闻到一股臭味,捞上来之后,老耿还发现有血水从里面淌出来。

这可吓坏了老耿,于是他连忙报了警。警方来到现场后打开了蛇皮袋,而里面的东西却让在场所有人都震惊了,里面竟然是一具只有躯干,没有头颅与四肢的尸体。很明显死者是被残忍杀害之后抛尸在井中的。

为了找到死者身体的其他部位,警方再次对老水井进行了打捞,结果又发现了两个较小的蛇皮袋,打开一看,其中一个里面正是死者的头颅与四肢,而另外一个里面竟然是具男童的尸体!这让警方再次震惊,究竟是谁如此残忍,不光杀人分尸,而且连孩子都不放过?

为了弄清楚两名死者的身份,警方便在附近展开了走访调查,最后有了结果,死者为附近村子里的村民高强(化名)以及他6岁的儿子高小强(化名),得知死者身份后,警方便对凶手展开了追查。

从凶手杀人的手段来看,仇杀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高强的人际关系就成了破案的关键,据调查,高强曾经是个老实本分的人,他与妻子一直在外地打工,虽然收入不高,但一家人的小日子过得也还不错。

但后来高强有了外遇,从那以后,高强就像是换了个人一样,不光整日在外与情妇厮混,还不愿意工作,经常找妻子要钱,但妻子却不想让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散了,因此她一直忍着,后来高强与情妇分手,妻子也以为高强终于肯回头了。

但事实却告诉妻子,高强并不是因为想通了才与情妇分手的,只是因为情妇已经厌倦了他,从那以后,高强就整日躲在家里喝酒养狗,而且性格也变得异常暴躁,经常打骂妻儿和父母,最后妻子不堪重负,与高强离了婚,孩子也留给了高强。

而妻子的离去没有让高强有任何悔意,反倒让他更加颓废,除了喝酒养狗,似乎他的生活中已经没有别的事情,而高强养的这些狗中有一些还是那种比较名贵的品种,以他的经济条件明显是买不起这些狗的,因此就有人怀疑这些狗是高强偷来的。

于是警方便针对高强偷狗这件事进行了调查,发现确有其事,那么他的死是否与偷狗有关?是不是因为他偷狗被发现,然后被狗主人杀害?随后警方通过走访又得知高强曾经向外散布消息说手上有一只即将出生的藏獒要出售。

这一点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据调查,高强的确养着一条即将生产的藏獒,而这条藏獒被证实是他从一个叫王胜瑞的人手里偷来的,那么就存在这样一种可能,王胜瑞通过高强散步的消息得知他的藏獒是被高强偷走的,于是怀恨在心,便对他下了杀手。

于是警方立即前往王胜瑞家中调查,但当警方赶到时,王胜瑞家却已经人去楼空,而且王胜瑞一家人离开时还带了行李,但一些比较贵重的物品却没来得及带走,这其中就难免有了一份畏罪潜逃的味道。

于是警方认为,王胜瑞存在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对其展开了追捕。几天后,王胜瑞被捉拿归案,经审问,高强父子的确是被他所杀,而且原因正如警方猜测的那样,与那条藏獒有关。原来王胜瑞也是个爱狗人士,所以他与高强就通过这个圈子认识了。

一次高强看中了王胜瑞养的一条大黄狗,便有意购买,但王胜瑞舍不得卖,而让他没想到的是,高强竟然生气了,临走前还让王胜瑞看好自己的狗,别哪天不小心丢了。王胜瑞当时也没太在意,但没想到几天后他那条大黄狗还真就不见了。

想起那天的话,王胜瑞便怀疑是高强偷的,但他又没有证据,因此也只能不了了之,但两人的梁子算是结下了。案发前不久,王胜瑞花3000元买了一条即将生小狗的藏獒,但没几天,这条藏獒就丢了。

同时高强放出消息,说自己手里有马上要出生的小藏獒,因此王胜瑞就怀疑到了高强身上,于是他跑到高强家一看,结果发现藏獒就在高强家里,而高强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偷了人家的狗,他非但不感到羞愧,还让王胜瑞出3000元钱,然后才可以把狗牵走。

而王胜瑞没有理会他,强行牵走了藏獒,可没成想高强却缠上了他,还以王胜瑞家人的安全来威胁他,最后王胜瑞忍无可忍,便准备了一桌子酒菜,请高强来家里做个了断。但喝了酒之后的高强却更嚣张了,最后王胜瑞就借着酒劲用斧子将高强杀死,而这一切都被高小强看在了眼里。

因为害怕事情暴露,王胜瑞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高小强也杀害,随后他便打算抛尸,但一个蛇皮袋装不下高强这个成年人,于是王胜瑞就将其分尸,然后将高强父子的尸体分三个蛇皮袋装好,丢进了那口老水井中。

真相大白之后,王胜瑞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杀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王胜瑞因为高强偷他的狗与之结怨,后又因为高强的纠缠不休而痛下杀手,甚至连6岁的高小强都不放过。

属于明显的复仇杀人,应当从重处理,最后的判决结果很有可能是死刑。说起这一切的根源,或许就是那条藏獒,但因为一条狗弄得两个家庭家破人亡,明显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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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2-06-05 14:42

    就这爱狗人士还腆着脸大言不惭的说:养狗人有爱心,笑死人了

  • 这跟养狗的人有什么关系?本质就是被偷东西报复啥都挂上养狗怎么样,文中被偷的那家,他被偷几万的首饰我估计他也照样报复。

菜琪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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