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一女子结婚后,丈夫一直没有碰过她,她很疑惑,经过追问,丈夫终于坦白自己

丫丫话事 2023-11-27 12:05:32

江苏海门,一女子结婚后,丈夫一直没有碰过她,她很疑惑,经过追问,丈夫终于坦白自己没有性生活的能力,这个真相让女子感到震惊和失望,她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将丈夫告到法院,主张撤销这场婚姻,而不是离婚。网友:不想过就离婚,太不给男方留面子了。

罗春英和张海涛是高中同学,罗春英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她总能够带给身边的人带去快乐,而张海涛则是一个沉稳、内向的男孩。

罗春英和张海涛经常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

他们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比如都喜欢看书、听音乐。

在高考前夕,罗春英和张海涛互相鼓励、支持,一起度过了那段紧张的时光。

最终,他们也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顺利考入了自己心仪的大学。

进入大学后,她们各自走向了不同的人生道路,结交了新的朋友,曾经的友谊在岁月的洗礼中渐渐淡去。

时光荏苒,十年弹指一挥间,然而,命运的齿轮却再次转动,将她们在茫茫人海中再次相遇。

那是一次偶然的相亲饭局,她们不期而遇。

罗春英从青涩少女蜕变为成熟、魅力的女人,张海涛被深深吸引住了。

尽管两人初见有些许尴尬,但过往的记忆如画卷般在彼此眼前展开,他们很快便热络起来。

自这次相亲饭局后,两人频繁地联系,迅速地确立了恋爱关系。

罗春英思想很开放,她并不反对在恋爱的过程中发生亲密关系。

然而,尽管她多次以各种方式挑逗张海涛,张海涛始终保持着坐怀不乱的定力。

罗春英起初认为张海涛可能是出于尊重她,才没有越过那条线。

因此,她并没有过多地纠结此事,想着也许美好的时刻应该留到他们结婚的那一天。

不久之后,两人便携手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罗春英满心期待着与她的丈夫共享那些甜蜜的时光。

然而,婚后的张海涛仍然没有与她发生亲密的关系,这让她感到疑惑和不安。

她开始质疑张海涛是否真心喜欢她,还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罗春英的内心充满了疑惑,希望能解开这个困扰她的问题。

终于有一天,张海涛向她坦白了隐情。

原来,张海涛并没有性生活的能力,这件事一直困扰着他,他一直在积极的治疗中,然而情况并不乐观。

同时张海涛告诉罗春英,他是非常喜欢罗春英的,若不是遇到罗春英,他是一辈子不打算结婚的,之所以去相亲,都是迫于父母的压力。

罗春英在听到这个真相后,并没有被感动,只有震惊和失望。

她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自己有权利在婚前知道这个事实。

经过深思熟虑,罗春英还是不能原谅张海涛的欺骗。

她决定将张海涛告上法庭,以对方欺骗自己为由要求撤销和张海涛的婚姻。

这件事曝光以后,很多网友对女方的行为很不解,既然不想过了,就离婚,各自安好,和男方还有一层同学关系,一日夫妻百日恩,至于闹到法院,搞的人尽皆知,一点不给男方留面子。

那么,我们在法律的角度来认定一下此事。

1、撤销婚姻和离婚的区别。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撤销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被视为无效的状态,通常是由于结婚时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导致婚姻无效。

一旦婚姻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这意味着,如果婚姻被撤销,当事人可以重新选择结婚对象,重新申请结婚登记。

而离婚则是夫妻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已经存在的婚姻关系。

离婚后,夫妻双方不再具有夫妻关系,但已经存在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需要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

在实际操作中,撤销婚姻通常是由于结婚时存在违法行为或双方未达法定婚龄等硬性规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

而离婚则通常是由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家庭矛盾等问题导致婚姻无法继续维持的情况。

总之,撤销婚姻和离婚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定义和操作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换句话来说,离婚就是有婚史了,撒销婚姻就是从来结过婚。

2、罗春英可以撤销和张海涛的婚姻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登记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对方的健康状况,并且要求对方如实告知。

如果存在隐瞒或欺骗的情况,这不仅是对对方的不尊重,也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

因此,应该在婚姻登记前,做好充分的调查和沟通,确保自己和对方都是真实、清晰的。

此外,法律对于婚姻中的欺骗行为有着严格的规定。如果一方存在欺骗行为,另一方可以依法请求撤销婚姻。

在本案例中,张海涛没有如实告知罗春英自己的病情,这是一种欺骗行为,因此罗春英有权请求撤销婚姻,法院应予以支持。

(文中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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