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为生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目前的政策是可以申请病退,病退意味着提前退休。
当然病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是想病退就能病退的。首先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男职工必须满50周岁,女职工必须满45周岁,其次缴费年限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也就是15年,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第三,必须经过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上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地或许有些差别。比如劳动者得了恶性肿瘤,或者精神病之类的等难以治愈的疾病,到底算不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专业机构给出判断。
不过,病退政策从2025年开始发生变化,看看是怎么回事。
病退从2025年开始将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一项新待遇根据人社部和财政部的通知,从2025年开始,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制度。意味着以前的病退待遇将从2025年开始被病残津贴取代,只要是参保职工,病残津贴的待遇都按照通知的要求按照同一个标准进行计算计发。
病残津贴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全国计发标准一致;二是计发标准依据的各省市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三是病残津贴的调整按照全国统一养老金调整的标准进行调整。
从以上三大特点可以看出,虽然名字叫病残津贴,实际计发的是养老金待遇。之所以叫病残津贴,只是因为病残津贴是在退休前领取,而养老金是在办理退休之后领取。
2025年开始,对于经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按照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病残津贴待遇。病残津贴待遇的标准,有三种情况,分别是文件的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内容,我把文件的原文截图放在下面。
病残津贴待遇标准
为了说明问题,现有甲乙丙三名企业职工在2025年达到领取病残津贴的条件。
甲职工缴纳养老保险16年,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4年,那么职工可以按照当地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计算病残津贴,领取时间从提出申请的次月开始。比如2025年2月申请,如果4月鉴定可以领取,领取病残津贴的时间是3月份,与鉴定结论出具时间无关。经过核算,甲职工基础养老金8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400元,过渡性养老金为500元,那么甲职工每月的病残津贴待遇为1700元。
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16年,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距离法定退休年龄8年,那么该职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不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领取3年病残津贴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需要对病残津贴进行重算,不仅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还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12年,缴费年限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只能领取基础养老金。缴费5年以内的领12个月,每超过1年缴费年限,增加3个月,缴纳12年意味着超过7年,可以领取12+3*7=33个月的病残津贴。
综上所述从2024年开始,企业职工病退制度将由病残津贴制度取代,病残津贴的标准分三种情况执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按照当地职工养老金的计发标准执行。如果遇到全国性的统一养老金调整,病残津贴也按照同样的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