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捷财经观察|完善司法解释限制牟利性职业打假

张捷财经观察 2024-08-22 13:40:47

近日,国家对于食品安全赔偿问题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旨在加强对普通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针对知假买假的牟利型打假行为进行规制。据新华社报道,最高法院已就此召开记者招待会,宣布自8月22日起实施新的司法解释。

新司法解释明确了食品安全领域的“退一赔十”惩罚性赔偿原则,支持所有在生活消费范围内购买者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对于普通消费者,应以其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计算惩罚赔偿金的基数,同时确立了代购人和小作坊责任的返还规则。新规定还明确了违反食品安全标准应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以及标签、说明书瑕疵的认定规则和不同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规则。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司法解释对恶意索赔行为进行了规制。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对于“知假买假”者的恶意高额索赔,在合理生活需求范围内依法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要求。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对于“知假买假”者连续购买后索赔的行为,应按多次购买相同食品的总数,在合理范围内支持其惩罚性赔偿,同时考虑保质期、普通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购买频次等因素。

此外,新司法解释对于故意制造假象勒索赔偿金或恶意起诉要求赔偿的行为,提出了依法惩治的建议,可将此类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于食品安全法中的赔偿问题,新司法解释提供了统一的说法,解决了此前各地法官理解不一、尺度不同的问题。新规定强调了合理消费范围的概念,明确指出超出普通消费者范畴的批发行为不属于消费者维权,而是买卖合同之间的事务。

国家此次及时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对知假买假等行为进行了有效规制,体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然而,对于一些恶意制造问题的行为,仍需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专家认为,新司法解释是对现有法律的补充和深化,未来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公众对于新司法解释的出台表示欢迎,期待其在实际操作中能够真正保护消费者利益,同时对于制假售假行为形成有效的威慑和遏制。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