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5月23日,一则重磅消息从天而降。
西安消防《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的通告》称,为深入推进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动员基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西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夜查时间:5月23日晚、5月29日晚、6月5日晚、6月12日晚,分四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夜间整治行动。
二、检查内容:(一)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二)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四)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五)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图:网络截图)
一时间,骑电动自行车的不骑电动自行车的,有电动自行车的没电动自行车的,奔走相告,惊呼一片。
二
西安消防此举,显然和电动自行车接连引发的安全事故有关,尤其是造成15人遇难的南京火灾事故,让普罗大众对电动自行车是又爱又恨,又亲又怕。
(图:网络)
作为重要且便捷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在解决广大人民群众通勤最后一公里乃至来回十公里的问题上发挥着显著作用。在所有的交通工具中,除了地铁,电动自行车应该算是时间保证上最靠谱的交通工具了。自然而然,也就成了城市出行的重要座驾。
然而,在便捷的同时,电动自行车导致的安全事故不胜枚举。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1.8万起)上升17.4%。另有数据显示,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其中超过一半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
南京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问题再次成了过街老鼠。毕竟这和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息息相关。
然而,很多电动自行车车主同样义愤填膺,纷纷表示不是他们的电动车想上楼,而是楼下没地方放,没地方充电。
此时,一些电动车管理比较好的小区,其经验做法便就成了典范参考。比如科技路某小区利用小区角角落落集中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的做法,很快就被太白南路某小区依样照搬。看来,问题的关键不是小区大或者小,有还是没有地下车库,而是愿意不愿意去重视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
即便如此,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上楼入户的问题依然严重存在。在工信部制定、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尚需半年后才能实施的情况下,西安消防部门通过夜查行动严管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从西安消防发布消息后的网络风评来看,绝大部分人都是支持西安消防扎实行动的。毕竟,任何的便捷和利益,都必须给安全让路。
然而,如此以来,大家又难免担心,在集中整治的4个晚上之后,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的问题还会依然无解。
确实,如果没有常态化的管理措施,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的问题就会一直存在,由此引发的安全隐患,自然也就难以杜绝。
三
无论如何,西安消防算是打响了整治电动自行车的第一枪。这第一枪,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停”的。而作为功能性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除了“停”,还有“行”。在“行”的过程中,更是一堆问题不能回避。
(图:网络)
在机动车道双轮驱动,疾行如风;
在车流人流见缝插针,东穿西蹿;
在各种道路肆意逆行,悄无声息;
在十字路口无视灯讯,我行我素;
……
除了诸多市民的正常通勤,外卖骑手大军的加入,让这些问题在城市道路交通上显得更加突出。有统计显示,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非机动车引发交通肇事中当仁不让的南波湾。
(图:网络)
这同样是严峻的现实问题,同样是显著的安全隐患。
对此,似乎尚未见到西安有关方面有明确的措施和行动。而反观一些兄弟城市,已经是“停”“行”并治,既管“上楼”,更管“上路”。
今年6月1日,上海即将启用《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从车辆管理、通行管理、停放与充电管理、综合治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继续推进对非机动车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晰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与充电各环节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对应的管理部门和处罚标准。其中专门有一个章节的内容,是对外卖骑手进行交通规范,将其交通违法与信用挂钩。
同样是将于6月1日实施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除了原有的负责登记和通行管理的公安机关和负责质量和经营的的质监、工商,还增加了交通运输、住建、邮政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督促物业服务人承接非机动车的停放与充电、快递企业非机动车安全领域监管、消防安全等。
西安,我们还在拭目以待。
四
电动自行车不是害。可以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便利的东西,也不应该是害。
然而,却因为部分车主的自私自利、无视安全、漠视规则,让电动自行车一定程度成了害,甚至,还成了夺命杀手。
既已如此,自然是不得不管,不管不行。拿一栋楼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当儿戏的“上楼”,断然是要坚决杜绝;成为非机动车里交通肇事的“最大祸端”,“上路”,也必须规范而行。
还是那句话,任何方便和利益,都必须给安全和规则让路。当没办法指望每个人都遵守规则重视安全的时候,职能部门,又岂能只是坐着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