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交不起停车费了!”最近,福州关于住宅小区停车费涨价的吐槽声音越来越多。
地库停车位租金有从每月230元暴涨到500元的,也有“一年一涨”频繁调价的,还有的价格是周边小区的五六倍,让业主直呼吃不消。
在福州,小区停车费其实并没有统一标准,商品房每月400-800元不等,安置房普遍在200多元,而老旧小区地面停车位包月往往才几十块钱。
但近日曝出的这些小区,明明是安置房,停车费却向商品房看齐,甚至:
过而不及!
1月12日,福州榕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台江柔远雅苑安置房小区地下单个停车位租金,要从230元/月涨到500元/月。
该小区没有地面公共车位,地下停车费一下子暴涨117%,业主怒了!加上物业收取的70元车位管理费,每个月停车要花费570元。
据悉,地下停车位所有权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所有,车位租金涨价是由开发商决定的,物业公司只负责管理与服务。
福州建发工作人员表示,500元是第三方机构评估的结果。但项目周边安置房小区世欧王庄的地下停车位租金每月仅200元,榕发其他安置房小区的停车费也多在270元左右。
如此溢价,让业主难以接受!
而这并不是个例。从去年底到今年初,潭桥佳园等14个安置房小区也集体上涨了停车位租金,从150元/位/月上调到170元/位/月。
虽说价格只涨了20元,但也经不起多来几轮。
鳌祥佳园一区就有业主表示,2017年至今,地库停车费是一年一涨。租金加上管理费,从170元,依次涨到200元、220元、240元。
锦祥佳园和福机新苑的业主也反映,今年两个小区地库车位租金由260元涨至280元,这是三年内第二次涨价。加上70元管理费,每月停车费也高达350元了。
发现了吗?近期福州市区停车费喊涨的小区,开发商多是福州城投集团下属公司。
要知道,福州城投集团1月16日才刚刚取得30亿元公募公司债和4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批复,是福州市属国企中最大注册额度的公募公司债,也标志着其在直接融资领域取得监管部门的认可。
看不懂没事,你只要记住:这家公司进一步畅通了融资渠道,也降低了融资成本!
甚至,福州城投集团去年拿地金额在中国房地产企业中排第17位,很明显不差钱!
那旗下的物业公司怎么看上去这么缺钱呢?官方说辞是:管理成本一直在增加,物价水平也在上涨。
东街1號查到了民营房企物业负责人算的一笔账:
闽侯江洲花园是福州众益置业有限公司(守正集团)开发的安置房小区,安置房面积约18.02万㎡。按照每平米1.2元物业费加0.2元水电公摊,每个月收取的物业费大约在二十多万。但物业公司运营成本每月要三十多万,已经处于亏损状态。所以,该小区去年12月开始收取地下车库的临时停车费,全天停放共15元,算下来每个月要450元。但周边其他安置房小区停车费每月才几十元。
言下之意,物业费亏本,要靠提高停车费维持收支平衡。一码归一码,这显然不是安置房业主要的合理涨价依据。
福州拆迁户苦停车费久矣:
2020年,台江融信源筑安置房小区出现每月1500元的“天价”停车费;2022年,三江口安商房中建香樟南岸小区被曝出地库车位只售不租;2023年,五四北安商房汤斜华郡的路面停车费居然都要450元/月,高于周边安置房近两倍。
到了2024年,“镰刀”依然锋利!
事实上,福州住宅小区的停车费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开发商是可以自主定价的。但问题是,要考虑到周边小区收费标准和业主承受能力。
如果你对自家小区停车费价格不满意,可以参与市场调查,跟开发商协调重新定价。
像岳峰新城业主就对此次涨价持有很大的争议,经多方协调会议后,1月15日,物业公司发布通知称,地下停车费暂缓涨价。矛盾暂时解决了。
其实,大家骂的不是合理的价格调整,而是部分开发商故意抬价或只卖不租,变相逼迫业主购买车位的行为。
柔远雅苑停车费翻倍涨价的同时,就引导小区业主购买地下停车位。
可福州商品房小区的车位动辄二三十万一个,安置房也不便宜,听说汤斜华郡地下车位约24-25万元。
2022年,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曾兜售过安平佳园、下洋佳园、前锦新苑合计2000多个地下室车位,每个也要13万元左右。
买或租,安置房业主看似有选择的权利,其实不少业主是没有选择的财力。
上为正文。
现在全社会各行各业都在挖空心思搞💰、只能随流了😃
解雇物业,业主自己组织物业
路上车那么多,天天堵的要死,车位供小于需,肯定要涨价啊。我900月保,停车场天天回家有时候都找不到划线车位,只能停拐角
业主自己通过招标回来的物业公司就不会出现这样
失去监督和约束就会任性妄为,把业主当韭菜割的戏码就会层出不穷的上演。有些安置房的奇葩现象就是,车库竟然属于营建商,而公摊比例并没有比商品房低。而国有的营建商要钱了,就向社会企业看齐,而忽略了从拿地到营建乃至后期管理的公益属性!业主作为个体存在时是弱势的,既然是安置房,相对选择性就弱。而管理者不能缺位,应做好监督、管理的职责,构建宜居的生活环境!
所有小区停车位都应归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应当撤销,物业由街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