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压骑行男孩司机被逮捕,妻子发声,赔20万遭拒,厄运专找苦命人

鲸事热点 2024-09-04 09:51:56

人们常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意思是好事不一定会同时到来,但是祸事可能一件接一件!

屋漏偏逢连夜雨,漏船又遇打头风,这种事情在生活中并不是很难见到,很多人亲身体验过这种感受,在人生低谷的时候,打击一次次降临,这就是人生无常!

有时候一起意外事故,可能会毁掉两家人的正常生活!

9月3日,河北保定11岁男童骑行遭碾压致死事件,有了新进展,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正式被逮捕,司机面临牢狱之灾,随后,司机妻子发声,言辞激愤,要为丈夫讨公道。

这件事的起因,要回到事发时间,8月11日,在一条事先不知道没通车的公路上,一名男子和工友开车正常行驶,和一个骑行队伍擦肩而过,可是意外突然发生了,一个骑行少年突然摔倒,虽然司机进行了紧急避让,但是还是碾压过去

最后,导致被碾压的11岁男孩殒命,而司机下车之后,却被要求下跪,而这起事故,人们对判决结果,不太满意

事故中,道路未正式通车,但是没有明确标志,骑行者和机动车来来回回的很多,只有限速标志

11岁的男孩在骑行的时候,突然被同行骑手碰到,随后摔倒在中线上,刚好司机姜某开车经过,导致了悲剧

在这种情况下,司机就算及时做出反应,也没有避免悲剧发生,谁都不愿意自己的车上发生这种事,何况是姜某,他谨小慎微,一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已经经不起这种大风大浪了

在姜某被逮捕后,妻子发声,表示曾经拿出20万给死者家属,但是对方不同意和解,而姜某的妻子表示,自己是白血病患者,而且家里有两个孩子,两个70多岁的老人,全家只靠丈夫的工资生活

丈夫每天只是专心打工,平时开车很小心,基本上没有违章记录,一个平时开车习惯很好的人,加上家庭这么脆弱,是不可能有主动的压人的意识的,尽量躲避危险,才是他刻在骨子里的本意

妻子言辞恳切,说出了自己的家庭条件,和事后的态度,并且证明了丈夫平时的状态,字字含血带泪,虽然不是故意博同情,但是真实的描述,最能打动人心!

一个这样的家庭,东拼西凑拿出20万赔偿金,已经不容易了,估计妻子的白血病都要停止继续化疗了,证明司机一家,已经有足够的诚意,可是从感情上讲,让司机承担这么重的责任,有点于心不忍

司机担责可以理解,毕竟造成了悲剧,可是也不至于这么重,不过法律就是法律,和人们朴素的同情心没有太大关系,目前检方已经逮捕了司机,说明问题基本上已经定型了,因为很少看到这些部门会改判重判!

普通人的观点,有的还说司机没责任,是孩子的父亲和骑行队伍,没有照顾好孩子,骑行速度37码,已经超速了,司机不应该判刑,或者只进行民事或者人道主义赔偿!

天津的一名律师表示,从司机姜永亮在正常行驶过程中遭遇突发状况,虽然采取了躲避措施但仍发生事故,他的惊慌和后续积极采取报警、急救等行动,显示出他并非故意为之。

还有被碾压孩子未满 12 岁在道路上骑行,且被别倒后冲向正常行驶的车道,而别倒孩子的骑行者不知去向,骑行组织者也不明确,这些都增加了事件的复杂性。孩子父亲的殴打和逼迫下跪行为也是不恰当的,不应将所有责任都归咎于司机一方。

如果此时逮捕司机,无疑是让这个家庭陷入更大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被别倒的男孩当时的骑行速度达到了最高时速一度超过了37公里,可能是因为骑得太快,被别倒男孩不断地向爸爸呼喊“慢点,慢点”!

谁都不可能预判到一个未满12岁的孩子会混杂在一群大人中间,有可能因为体力不支而被别倒。这是难以预料的事件,而不是轻信能够避免而为之,律师认为姜永亮以过失致人死亡定罪太冤。

当然,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骑行者一方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起事件需要司法机关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地处理,以确定各方的责任,给因这次突发事件陷入困境的两个家庭一个公道。

当看到律师的专业解读之后,网友们也看到了希望,毕竟专业人士的角度,可能就是事情的转机,因为律师是从法律角度看事情,并不是以个人情感为准绳

这件事网友们觉得,司机并没有大错,反而去世男孩的父亲和骑行队伍的组织者,还有别倒男孩的骑手,都应该承担责任,只让司机一个人承担这么重的责任,有点说不过去!

既然专业人士替司机喊冤,网友们也认为对司机的处罚过重,那司法部门应该实事求是,全方位考量,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司机一家,真的是雪上加霜,这样的意外,毁掉一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如果再让一个家庭的希望坐牢,那真的让人心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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