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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重要还是上课重要?
南方医科大学:上课最重要。
舍小己为大义,反遭惩处。南方医科大学给未来的医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僵化管理爆打医德的大课。
俞莉老师发现其科室的患儿病情危重,疑似脑出血,情况紧急!她毅然决定留下来紧急处理。
但是,由于紧急处理,俞莉老师没能及时赶到教室,上课迟到了29分钟。学校对此做出了处理,包括扣除当月奖金、全校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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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病情危重的患者”怎么不算特殊情况呢?既然规定有“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那就不应该矫枉过正!
作为一家医学院,对学生的教育应该是对生命的尊重,而不是完成所谓的业绩完成考核,更不是为了那点时间的课。难道一个患者的性命,还不如学生的几节课吗?据说还有“洋学生”去投诉。
学校的处理也出现了偏差,医生救死扶伤和教授教书育人之间,不是生命大于一切吗?
难道放任生命不管,第一优先级保证准时去教室上课?如果此时病危的是校领导的孩子呢?
《处理办法》里明明有豁免条款却不加采用,这应该就是刻意的。比如,正卡在某个严打、紧抓、落实的时间节点,某部门急需一个典型以彰显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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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师给所有学生亲身示范了一节重要的课:人命没有上课重要。
中国的医疗体系和国外本并不一样,国外是行会制度的划分,三条赛道互不相干,中国是行政制度的划分,三条赛道缺一不可,顶头就是行政。
所以说临床的尽头是行政。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是军医大学,可能对于纪律性特别看重。但是本案的处罚显然不能服众!
正确的做法是指出俞老师的做法的利弊,比如肯定先救人是对的,但是还是有可改进之处,能否第一时间通知教研室,然后处理上以牵引大家改进工作方法为主,不做实质性处罚。
或许在有些人眼里,规则大于一切。
如果强调规则,那么迟到是应该罚她,但前提是她为了救人,二者相比之下,不是人命大于天吗?难道不是功大于过吗?赏罚分明都做不到吗?只能看到别人的过失吗?这么不容人吗?
这个感觉有点像岳飞被宋高宗连下十二道金牌召回:我不在意你是否做过什么,有什么功绩,我在意的是规则内有没有听话,有没有遵守制度。
直白的说:我的话就是规则。
这就是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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