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提出,深化国资

老吴说果 2024-01-29 13:17:55

近日出台的《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浦东新区国资监管机构职能,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定位,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研究改组或新设以创新创业投资为主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科学合理授权放权。支持充分竞争领域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成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 《方案》在很多方面先行先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也表明了今后的改革方向。但是,在国企改革方面,《方案》中提到的出资人职责、两类公司定位、引入积极股东参与国企混改、国有资本优先股、科技型企业激励这些改革与试点内容,其实在新、旧三年行动中已经涉及,有些已经成熟定型。老吴认为总体上没有什么新意,除了外籍人士可以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这一条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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