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父不是父,娘舅不是娘,这句话在今天得到了很深的印证。
我们都说孩子长大了,得尊重他的隐私,男大要避母,女大要避父,父亲确实是避开了,可却没想到避不开“姑父”。
4月15日,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法院内,坐着一老一幼,女孩愤怒地开口,“我要告他强奸!”
男子与女孩是姑侄关系,在女孩三年级至高二的这七年, 这个男人,她的姑父,对她实施了惨无人道地的强奸及猥亵。
01女孩钱某某,出生于2001年,在她还只是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时,她的姑父赵某某,偶然一次来家中吃饭的机会,兽性大发,将魔爪伸向了她。
从2010年夏天起,赵某某多次在钱某某的家中、自己的家中以及接送钱某某上学的私家车上,利用暴力和威胁手段强行与钱某某发生性行为。
更为可怕的是,赵某某还以加害钱某某亲属相胁迫。
“如果你敢把这件事情说出去,我就杀了你全家!”
年幼的钱某某在恐惧和无助中,被迫忍受着这一切。
随着时间的推移,赵某某的恶行并未收敛,反而愈演愈烈。
在2016年1月至2017年秋,赵某某甚至在钱某某家中多次借机强行抚摸她的胸部、大腿、外阴,进行猥亵。
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钱某某一直在痛苦和煎熬中度过。她多次自伤,甚至产生了自杀的念头。然而,由于赵某某的威胁和恐吓,她始终不敢向外人透露这个秘密。
直到钱某某高二时,她学习了生物这门课,她才明白姑父对她所做的事是犯罪!
她明白自己的这一生都被这个男人给毁了,她不敢和别的男生接触,她害怕,她感到自卑。
自己的人生既然被毁了,那个男人也别想瞒天过海。于是钱某某最终鼓起勇气,将赵某某的罪行公之于众。
钱某某将赵某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充分考虑了赵某某作为被害人的亲属,以及他的行为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极其严重的影响,决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02这一事件犯罪时间之长让人感到震惊,其实更不能理解的是,在这整整的七年时间里,女孩的父母和亲人都在做什么?
女孩不敢开口,难道他们就没发现端倪吗?
多次强奸幼女才判了13年,是不是太轻了?
家长应该明白一个道理,不管是多熟悉的亲人,只要是男性,都得让自己的女儿有防范之心,毕竟人心隔肚皮,谁又能保证不会再发生类似的悲剧呢。
家庭内部的伤害才是最残忍的,为什么宁愿等自己长大了告上法庭也不愿意告诉家人呢?可能对她来说,法律比家人更加可靠。
03一边是禽兽姑父13年的牢狱生活,13年之后他还可以重获自由,一边是一辈子都笼罩在黑暗中,内心永远都是伤痛,一生都走不出来的钱某某。
13年和一辈子来说,着实悬殊过大了,法律和现实如此的不对等,所以我们听到了看到了太多网友的评论,都在说判得太轻,而我们又能怎么样呢?
我们只能用最大的努力,来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对于女孩子,家长更是要更加留心,否则等酿成了大祸,后悔也来不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