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招标项目国际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总长约26.1km,共设车站15座(不含已建成6号线支线5.66km,4座车站),全线采用地下敷设,采用盾构工法。一期工程分南段和北段两部分。南段起于双浦车辆段站,止于双浦站(不含),线路长度约1.86km,设双浦车辆段站1座。北段起于美院象山站(不含),止于杭州西站站,线路长度约24.24km,设站14座。
区间正线最大坡度30‰(出入段线3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情况350m(特殊困难情况300m)。采用宽体B型地铁车辆,车辆的结构形式和性能参数应能满足上条件。线路运营模式满足GOA4标准。
初期配车数为29列4辆编组(编组方式为3动1拖)和4列6辆编组(编组方式为4动2拖),合计140辆;近期为29列4辆编组,31列6辆编组;远期为29列4辆编组,47列6辆编组。
2027年12月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开通(暂定)。
样车经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量生产。
车辆的交货进度满足项目的要求,首列样车的交货日期为2026年03月(暂定),交货地点为杭州地铁双浦车辆段。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地铁车辆牵引系统
29列4编组、4列6编组共140辆地铁车辆所需牵引系统
采用永磁同步牵引系统
要求牵引系统国产化率不低于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制造厂;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须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项目销售业绩。如该销售业绩中卖方为联合体,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卖方联合体牵头人。该项目业绩须以2019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如需)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9-28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0-10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招标项目国际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上城区、拱墅区、临平区。工程起点亚太路,终点崇贤站,线路长41.02km,全线为地下线;设30座车站,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5座。
区间正线最大坡度30‰(出入段线3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情况350m(特殊困难情况300m)。采用Ah型车(B型加宽车)地铁车辆,车辆的结构形式和性能参数应能满足上条件。线路运营模式如:GOA4。
初、近期配车数为53列6辆编组,合计318辆,编组方式为4动2拖编组,远期为95列6辆编组。
本项目采用专用轨回流,全自动运行车辆。
2027年12月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开通(暂定)。
样车经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量生产。
车辆的交货进度满足项目的要求,首列样车的交货日期为2026年08月(暂定),交货地点为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蜀山南车辆基地或崇贤停车场。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地铁车辆牵引系统
53列6编组(共318辆)电动客车配套的牵引系统
采用永磁同步牵引系统
要求牵引系统国产化率不低于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制造厂;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须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项目销售业绩。如该销售业绩中卖方为联合体,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卖方联合体牵头人。该项目业绩须以2019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如需)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9-28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0-10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招标项目国际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起点萧山义桥站,终点世纪大道站,线路长48.3km,设19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5座,与1、3、4、5、6、7、10、15、17、19、20号线、海宁线等换乘。平均站间距2.66km;最小站间距1.426km,为闻堰站~湘滨路站;最大站间距3.717km,为丰收湖站~永玄路站。全线为地下线。全线设置一座车辆基地和一座停车场,分别为乔司车辆基地和义桥停车场。接入七堡新(第二)控制中心。全线共设置4座主变电所,其中新建2座主变电所(铁驿城主变、铁亚太主变)、共享2座主变电所(6号线铁诚业主变和3号线铁华鹤主变)。
本项目采用专用轨回流,采用A型地铁车辆,线路运营模式为GOA4。
初期配车数为42列4辆编组(编组方式为3动1拖)和4列6辆编组(编组方式为4动2拖),合计192辆。
2027年12月31日地铁18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开通(暂定)。
样车经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量生产。
车辆的交货进度满足项目的要求,首列样车的交货日期为2026年8月(暂定),交货地点为乔司车辆基地。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1434-244FCV240021
招标项目名称: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浙江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地铁车辆牵引系统
42列4编组、4列6编组(共192辆)电动客车配套的牵引系统
采用永磁同步牵引系统
要求牵引系统国产化率不低于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制造厂;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须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项目销售业绩。如该销售业绩中卖方为联合体,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卖方联合体牵头人。该项目业绩须以2019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如需)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9-28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0-10
来源: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