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社保新规
实干老林
2024-07-31 17:28:25
⚠温馨提示
6月已离职员工,单位先为其办理停保手续,停保后单位可在网上服务系统修改员工停保时间为6月,无需在税务部门缴纳7月社保费。
修改员工停保时间办理路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在线办理-单位缴费管理-修正7.1-7.20离职员工停止缴费年月。
⚠1、自2024年7月起,以自然月为参保缴费申报周期。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离职时及时为员工办理参保、停保手续。在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员工按月申报缴纳社保费。
⚠2、员工同一月份在本市两家或多家用人单位存在参保登记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以第一家参保单位为该月缴费单位,该月存在参保登记的各用人单位都应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本单位作为非员工本月的第一家参保单位,愿意为员工缴纳五险,员工与第一家单位协商一致后(商定由本 单位缴交五险,第一家单位只交工伤保险),由本单位向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变更当月缴费单位”业务。
办理资料:本单位申请(盖公章),员工申请(写清楚与单位协商情况和申请缴费事宜),员工、经办人身份证件。
⚠3、用人单位应按月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跨月缴费成功的属于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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