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少年杀人埋尸反转!
案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人们都在一味的谴责他们!
小小年纪居然对生命如此冷漠和无视。
行凶过程中,没有一个人中途后悔或者害怕,而且还能若无其事的去学校。
外界强调三人必须死刑,否则不足以平民愤!
但是这里出现一个反转,有一个根本问题没有解决,尽管他们能够死刑,且已经执行死刑,被杀害的孩子也回不来!
霸凌现象只是一个结果不是原因,教育不稳定,以后社会上还是会继续出现类似现象,治标不治本!
所以,不要再关注三少年是否死刑这一结果。
更要追究的是监护人监管不当的责任,以及相关规定的成立。
李玫瑾说过,人之初性本善,养不教父之过!
孩子出现问题是家长的教育出现了问题,必须给予警示让其认识到错误,而不是被保护起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敬畏之心是从小优质教育的养成,靠的就是约束!而不是不管不问!
近年来,少年犯罪这个问题越来越多,必须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未成年人犯罪的后果,必须立法由监护人承担!
李玫瑾建议:按同罪刑期重罚这类父母,以法令判决其父母以相等刑期为年限。
期间每笔收入都要扣除相应百分比收入作为对被害家庭、被害父母养老的赔偿,。
让作恶少年的父母肉疼才是解决这类“生而不教”父母重视管教、约束子女的溯本清源之道。
如今,各地亡羊补牢,事后诸葛亮,要求三人死刑,辱骂,甚至监护人被保护了起来……这种行为大错特错,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孩子就好比风筝,父母要掌握它的去向,一旦风筝出现问题及时拉回,万一伤到人,也可以以线找人~
给监管人立法明文规定,才能杜绝此类(霸凌)案件发生,所以这个才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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