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其他人对人示爱的方式,是猛地把对方全部拍下,或者,拍下女人的特征部位,那么,我用相机示爱的方式,就是「避而不谈」。
我之所以现在会这样做,把28mm放在家里,改为抓起90mm上街,我想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过去,28mm替我做了太多了。
如果摄影确实是一种行为的话,那么,直直地摄下女人的脸,是在干什么?
表示臣服?
当我用28mm去拍的时候,我常有种感觉,不是我在拍,而是女人们朝我的镜头扑过来,就像把身体全部打开后,扑向一片海。
镜头的平面,就是一片汪洋。
所以,虽然我会走到离被摄体很近的位置,把相机放到左肩头,眼睛看向另一边,然后,估摸着感觉——类似我与被摄体的心电感应——摁下快门,但我并不觉得这是一种打扰。
更不像是攻击。
我只是走到合适的位置,然后,拍下了她们在相机前「说话」的样子而已。
之所以用28mm会越拍越振奋,不知不觉就拍下几百张照片,我想那是因为,我慢慢地消失了。
是她们希望我拍下去,她们在无数个角落召唤着我,她们就站在那等着我,她们穿着高跟鞋行走到有光亮的地方,因为她们相信,我会把她们拍下来。
近似于一种信念感。
当灯光映在她们脸上、腿上、胸脯上的时候,我无法控制,我怎么可以不去为她们刻下这一幕。
成就照片的,是她们自己,我只是一个不能自控的相机而已。
虽然这么拍很舒服,但我对被摄体只有一个十分模糊的印象,如果今天拍完你把我的相机收走,不让我看内存卡,那我就一点儿也记不起来我拍过什么。
如果我可以一直拍下去,不愁吃不愁喝,不用写东西,那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我是怎么定义自己的呢。
一个写作者?一个摄影者?
都不是。
一个活着的人而已。
在街上撞见我的人,看我,就是一个胡子拉碴的人,但是无所谓,她们接触我靠的是我的文章,对于在街上注意到我相机的人,她们绝对猜不到我拍的什么,我就在这两个谎言的中间生存。
真实不是在谎言和诚实之间立足的,真实只能在谎言和谎言之间立足。
所以,我选择90mm。
在28mm的距离中使用90mm。
在奥林巴斯ep7的脑袋上装一个28mm的取景器,安上45mm的镜头,然后关掉屏幕,就这样去拍照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