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名民警巡逻期间,发现一对男女在车内发生关系。巡警立即掏出手机拍下,事后,还让这对男女交了3000元罚款。谁想,正当女子以为没事的时候,几天后,她的这段视频被其中一个巡警泄露,在网上疯狂转发,女子不堪压力喝药自尽,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馆陶县人民法院)
李强看到网上疯狂转发的那段视频,气得浑身颤抖。他对着正在熟睡的妻子韩琴一顿拳打脚踢。恶狠狠地说:“瞧瞧你做的好事,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你让我的脸往哪搁?”
心虚的韩琴没做任何辩解,低着头点开视频。此时的她既羞愧又不解,这段视频怎么会上传到网上呢?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韩琴身材苗条,五官端正。几年前,在媒人的介绍下成为了李强的妻子,起初,夫妻俩恩爱有加,每天都形影不离。
可转眼结婚三年,韩琴的肚子却迟迟没有动静。
李强九代单传,身上背负着传宗接代的任务,压力可想而知。夫妻俩红着脸鼓足勇气去医院检查,拿到诊断书的那一刻,韩琴泪流满面。
医生说她宫寒很难怀孕。
一开始李强还安慰自己的老婆,不要灰心,只要慢慢调理好身体,迟早能如愿以偿。可半年过去,韩琴的肚子依旧没有动静。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强态度也越来越差。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韩琴打电话也总是被挂断。心情郁闷的韩琴,受了委屈就在微信上跟自己的初中同学张军吐槽。
张军则一直耐心地安慰开导她。
张军上学的时候就曾追求过韩琴,毕业以后还向韩琴求过婚,只是韩琴当时对他并没有什么感觉,所以拒绝了。
有一次两人参加同学聚会,张军特意加了韩琴的微信。尽管韩琴并不喜欢张军,可在丈夫那里受了冷落的她,又习惯在张军那里寻求安慰,久而久之韩琴对张军产生了一些依赖。
这天,张军提出周末带韩琴去海边吹吹风。
韩琴痛快答应,为了这一次约会,韩琴还特意精心打扮了一番。一路上两人相谈甚欢,暧昧的气息蔓延在车里。
当车行驶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后,张军突然停下。
心猿意马的两人,都来不及去酒店,就直接在车内发生关系,或许是因为他们太过投入,全然忘了旁边是否有人。
就在他们忘乎所以的时候,4个民警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
而且其中一个民警王某还拿着手机对着他们拍,羞愧不已的韩琴低着头,慌慌张张穿好衣服。随后这两人被带去了派出所。
经过询问,王某得知韩琴跟张军是情人关系,向上面领导请示这件事怎么处理。领导杨某处理结果是张军交3000元罚款,两人各自回家。
而这笔钱杨某独占70%,剩下的钱由王某4人平分。
韩琴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可哪承想,王某并没有删除那段视频,他不仅自己欣赏,还分享给自己的好哥们。
这样的视频传播速度可想而知。
韩琴瞬间成为当地名人,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指指点点, 给她的生活和家庭带来严重困扰。韩琴因忍受不了别人的闲言碎语,处于崩溃的边缘。
这天,她带着一瓶农药来到派出所,当着王某的面一口气喝下去。
虽然王某等人第一时间将韩琴送去医院,可惜还是抢救无效离世。
家属一气之下,将王某等人起诉到法院。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侵犯。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王某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发现韩琴跟张军在车内行不轨之事,违背公序良俗有责任制止。但他拍下韩琴的私密相片,已经超出了他的职责范围。
事后,王某对视频没有进行任何处理,分享到网上,严重侵犯了韩琴的隐私权。韩琴因名誉受损,不堪重负喝药自尽,此事跟王某的不正当行为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2、除此之外,王某还构成滥用职权罪。
《刑法》第397条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等人罚款张军3000块,又将这笔钱私吞。承诺不会追究此事,事后又泄露视频,作为执法人员,严重违纪违规,扰乱社会秩序,理应严惩。
法院判决王某有判徒刑8个月。
3、夫妻之间应该相互理解,尊重。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韩琴作为当事人,她本身也存在一定过错。韩琴跟丈夫感情出现问题,在外寻求安慰和刺激,违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事情败露,韩琴承受不住压力喝药自尽,把自己的性命不当一回事,作为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她应该知道这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所以这场悲剧,韩琴负主要责任。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艾父
8个月太少同意的举手
志在必得 回复 09-24 23:05
私吞罚款都不只8个月了,
用户16xxx03 回复 09-24 23:23
同意
用户18xxx71
8个月太少了
用户11xxx90 回复 09-24 21:54
执法犯罪行为就应该严加追责
无牙子 回复 09-24 22:55
敲诈勒索只是不道德?我国刑法是你定的?先去了解一下勒索罪怎么判行不行?
用户17xxx25
敲诈勒索
W57红色G 回复 09-24 15:46
还有贪污罪
老杜 回复 09-24 22:01
典型的敲诈勒索,应该追究。
东莞田哥
这个难道不是情节特别严重吗?应该是7年以上啊
萧峰 回复 09-24 15:32
致人死亡了!
舍得 回复 09-24 17:57
支持
吴楚浮云
如果上交国库是罚款,私吞则是敲诈勒索。
mymindlin
明明是敲诈勒索,哪里是罚款?
ATML 回复 09-24 15:28
对,应该按敲诈勒索处理
茆捍真
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人都自杀了还不算严重,才判八个月?当事民警应全部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舍得 回复 09-24 17:57
正义之举
江湖人称隔壁老王
麻痹的,这种人判八年我都觉得少
用户15xxx38
这警察该枪毙
张宇
8个月!哈哈哈哈!传播淫秽物品多少年,贪污多少年?敲诈勒索多少?
用户10xxx58 回复 09-24 18:15
执法违法,
用户10xxx88
上级部门负责人应追究,同行贪污犯一律重刑,对家属经济赔偿按交通安全事故标准!
用户10xxx89 回复 09-24 15:41
行^_^
一样的天空 回复 09-24 17:02
[点赞][点赞][点赞]
炸小黄鱼
那3000元是违规违纪的事儿么?罚款依据可有?那是敲诈勒索的行为,犯法了!!分赃的五个人都应该被追究!
道法自然 回复 09-25 01:21
跟他们讲道理?你胆儿好肥,说多了这帮人会说你造谣生事,直接抓你进去的,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洗洗睡吧,少惹事,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炸小黄鱼 回复 道法自然 09-25 07:31
是是,谢谢!
诸侯
明显该几名警员犯有敲诈勒索罪!
青山2
这些警察必须抵命,本来就是你情我愿偷偷放松一下,你们上纲上线还公式于众,知法犯法,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稳定,传播者必须枪毙。
海之源
首先,他们在车里,不是公共场合,有何相干,还要罚款?
蜘蛛侠A 回复 09-24 21:10
绝对不能,当事人怕影响,不然完全可以不交
Lq 回复 蜘蛛侠A 09-24 21:49
如果是私人恩怨,可交可不交有商量余地,那么正规执法不是按法律,改怎么办就怎么办
用户10xxx54
执法者带头犯法,该从重处罚!
Gogo
执法犯法,这不是罚款,是勒索,后面还敲诈。绝对上诉
擦肩而过
光是传播淫秽影像也不止8个月
旭红农夫
执法犯法罪加一等!连同姓杨的领导五人都应判刑
用户12xxx45
这是间接谋杀,判得也大经了,判个20年也不为过
武寒旭
4名民警工作期间,着装敲诈3000,就这事8个月太多少。传播性质就更恶劣了,敲诈得手还撕票,这是给犯罪份子丢脸,猪狗不如。
用户10xxx36
警察队伍,也得管管了...
用户10xxx31
敲诈勒索3000元,知法犯法,侵犯隐私,情节严重,没及时制止自杀行为,应判15年,处罚款10万元
老马迷途
才八个月?这比过失杀人更严重吧?
用户11xxx73
八个月这是胡弄鬼吗
用户16xxx04
执法人员敲诈勒索罪,应该是罪加一等!这样的执法人员留在执法队伍里,国法难容!
用户99xxx26
这不应该是敲诈勒索罪吗?
用户98xxx03
就4个民警加杨姓领导这素质,所里的上级领导都得判刑,教出这样的民警来。
用户17xxx44
这样的案件,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不应该处理吗?从他们的表现可以看出,这样的案子还不知道发生了多少!他们贪污赃款应该不是这一点,国家是不是应该针对这样的案件有切实防范的手段。
渔樵耕读
应开除姓王的,这和韩女犯错两码事!
哄哄
那个拿了3000块70%的领导杨某难道相安无事???
香山红叶
特别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双面人
警察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再加敲诈勒索更是罪上加罪,乱播别人隐私害死人已经是罪无可恕怎么就判8个月真是没有天理?
路献敏
其码判刑五年。
流水
滥用职权,敲诈勒索,传播淫秽视频,8年都是少的,才8个月[捂脸哭]
用户18xxx92
敲诈勒索3000元,执法犯法怎么判???
上善若水
这个不是要三年以上吗,
全世界的人都在想你
这个你情我愿的恩爱事,巡警有权干涉吗?明显罚款私吞就是敲诈了。真不要脸的巡警,看了别人还搞钱[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99xxx56
还应该要求经济赔偿80万元
用户10xxx07
1,侵犯他人隐私罪。2,传播淫秽罪。3,致使他人死亡罪。4,贪污罪。数罪并罚,大家想想,应该怎么判。
追逐梦想
怎么能负主要责任,我看应该是巡警负注意责任,如果不是他把视频公开,人家能死吗
用户001
判8个月?有这样的糊涂僧判案!?几个人不但要开除公职,还要重判!
参天大树
人命这么不值钱吗?
荒野人家
这就是典型的法治社会了
老眸箴言
利用公权力敲诈勒索是不是应该罪加一等?
老纳
全国人民(除警察外)都说这样判不公平,致少十年以上!
qunzhongyi
拍视频一帮货简直是坏到骨子里的坏种!
爱听矿石收音机
这事发生在邯郸一个县城的
用户14xxx28
人家在车开心一下,关你旦事。
安静的早晨
应该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至人死亡,而且知法犯法,起诉他们。
流星雨
这是一条人命的严重后果!敲诈、贪污!仅8个月?怎么服众!
用户10xxx95
应重判王某!
旧旧
如果这是真的,我希望是假的,拍视频是你们犯的罪,为什么你们用自己的罪行来处罚敲诈伤害受害人,就文中的种种罪行来说,八个月是否太轻
幸运之星
敲诈勒索罪!!!不判再就是包屁罪!必须追责!
高原部落
侵犯被害人隐私权,这个警察应承担罪责,还有敲诈勒索嫌疑。
Ben
8个月,难道就只有3000块的事[抠鼻]
一样的天空
判5年才对
在远方
私自把罚没钱款分了,那四个人犯的什么罪?把他人的不雅视频传播到网上犯的是什么罪?人都自杀了,王某还知法犯法,就判罚了八个月,这也太轻了吧!
诚信
应至少判10年以上徒刑
用户75xxx93
判得太轻了最少要判5年以上还要承担民事赔钱60万以上
沙滩上的鱼骨
8年应该
用户18xxx10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用户89xxx54
严惩不贷!!!
用户11xxx50
不光是滥用职权,还涉及上传传播淫秽物品罪!
胡咧咧
罚款私自分了 就得按敲诈勒索或是拦路抢劫论处了
和谐社会
韩某女和王某男都是成年人,都各自承担一半后果,3年的一半应该是判1年半,8个月应该的结果应该是他同事也分担了部分责任,看来法官也研究透彻了,我们为法官的认真研究判决点赞不?
用户23xxx68
现在这样的警察太多了
用户11xxx88
我想说的就是:至少3年起步,毕竟他们收钱了,也答应删除视频,结果某个人出尔反尔,才是导致这次事件的主因,
用户10xxx98
应该判这个人渣十年以上。
用户10xxx24
法律就是用来搞笑的!逼死人居然就判8个月,还死者负主要责任,她不是被逼的活不下去了吗?
梦诗音
四个警察全部开除!
用户15xxx68
这3000元私吞,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吗
用户11xxx33
最少判五年
用户13xxx07
贪呑罚款判十年
Bobo
这个法院是怎么判的?也应该追究他们知法枉法
天护
人都死了还不算重大过失?
用户12xxx91
这女的就是活该,心情不好就非跟异性倾述吗?明显就是有目的性的。
兔子队长 回复 09-24 17:27
白痴
用户10xxx49
为了钱财,敲诈勒索!还不重判?
日月同辉
偷情的代价,活该
用户91xxx26
事实比这还严重
用户16xxx87
最少五年以上,
用户16xxx37
4个人都应该追究责任,判8个月轻了,已经造成人家自杀死亡了
前程似锦
掌管规则的人犯罪惩罚是该从重好是从轻?
昨夜星辰
不是三年以上吗?才八个月?
用户52xxx06
这还不算情节特别严重吗,才8个月?
lbh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用户10xxx64
最少判8年
红酒加冰
主要责任应该是王某等几个执法人员吧!
宋继刚
一条命8个月!!!
faikchang
先不论处罚3000这事,拍下并泄露这种隐私并造成这个后果就应该重判。虽然偷情不光彩和不道德,但轮不到公权力泄露。
好人一生平安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贪污私吞,私自传播淫秽视频,判8个月太少了。按着数罪并罚最少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也应开除公安队伍,拘役2个月以上或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
老萌
竞然比交通肇事还轻???
用户10xxx64
害人致死,并且是在公安局里发生,这个王某故意杀人,判处死刑
巴哥
派出所参与分钱的干警都应追责判刑!
勇往直前
这个杨某怎么处罚的?
用户10xxx94
在职个员犯法应减轻七成处份。如果不在职就百分之百处罚。文
用户17xxx14
传播淫秽视频罪!
心若在 梦就在
至少五年
大力水手
别玷污了严惩两个字!
星狐
王某贪污了3000元怎么能这么判?根据《刑法》第4款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再根据《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一个警察,应该是知法犯法,所以应该从重处罚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