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我的身子都得到了?!”——58岁大妈怒甩68岁大爷,这瓜保熟![心] 最近,重庆电视台大城小事栏目曝光了一起令人唏嘘的黄昏恋纠纷,68岁的叶大爷和58岁的张大妈分手了,闹到要上电视调解,原因竟然是叶大爷想要回恋爱期间给张大妈花的6700块钱!这年头,夕阳红也能变成“甜蜜陷阱”?这瓜,咱必须得好好说道说道! 说起来,叶大爷也算是“钻石王老五”了。每个月1900多的退休金,还有一套房和12万存款,妥妥的晚年不愁吃穿。 可他偏偏觉得日子太孤寂,想找个老伴,这才遇到了张大妈。张大妈呢,也是单身一人,两人一合计,干脆住到了一起。 刚开始,那叫一个蜜里调油。叶大爷对张大妈嘘寒问暖,张大妈也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可好景不长,这同居的日子一长,问题就来了。原来,叶大爷之前可是“隐瞒”了不少事啊! 首先是身体状况。叶大爷对外宣称自己身体倍儿棒,可实际上,他之前得过脑梗中风,走路都不太稳当。更别提耳朵还背,不戴助听器,跟他说啥都听不清。张大妈这才知道,这哪是找老伴,这是给自己找了个“老病号”啊! 这还不算完,张大妈之前有过一段不太愉快的婚姻。前夫患病八年,全是她一个人照顾,可谓是身心俱疲。好不容易熬到解脱了,现在可倒好,又要重蹈覆辙? “我这是图啥啊?”张大妈越想越憋屈,果断提出了分手。 这分手就分手吧,偏偏又闹出了“分手费”的幺蛾子。叶大爷说,两人交往期间,他前前后后给了张大妈6700块钱,现在分手了,这钱是不是该还回来? 好家伙,感情这恋爱谈得跟做生意似的,还得算得清清楚楚?张大妈一听就不乐意了:“这钱是你自愿给的,再说,咱俩都住一起这么久了,我的青春损失费呢?” 这下,吃瓜群众也炸锅了!有人说叶大爷太抠门,谈个恋爱还算得这么清楚;也有人说张大妈不地道,拿了钱就翻脸不认人。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6700块钱到底该不该还呢? 其实法律上并没有对恋爱关系做出明确规定,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也不受法律约束。叶大爷给张大妈的钱,可以视为恋爱期间的赠与,赠与完成,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 至于张大妈提到的“青春损失费”,那就更站不住脚了。法律上可没有这一说,不能作为要求返还赠与的理由。 说白了,这恋爱谈得怎么样,全凭双方自愿,法律可管不着。 这件事也给广大中老年朋友提了个醒,这黄昏恋啊,可不能只顾着眼前的美好,还得擦亮眼睛,看清楚现实! 双方要坦诚相待,别藏着掖着,尤其是身体状况、经济情况这些重要信息,必须得开诚布公地摆到台面上来说。 而且这金钱关系也得界定清楚。别觉得谈钱伤感情,真要等到分手的时候,再来说不清道不明,那才是真的伤感情。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爱情需要的是相互尊重和理解。别把对方当成自己的“附属品”,更别想着用金钱来控制对方。 说到底,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对于中老年人来说,更应该明白这一点。与其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爱情上,不如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多出去走走看看,享受生活的美好。 希望大家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但也要记住,爱情需要经营,需要用心去呵护。愿每一份真情都能得到珍惜,每一份付出都能得到回报。(信息来源:重庆电视台大城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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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16: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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