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回税收奖励和产业扶持资金的告知书
李婷婷:你的身份证号码为:43022319870627652X。经查,道县新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登记成立,2022年11月10日登记注销,你是该公司股东,登记股利比例为50%。该公司于2022年3月0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两次从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领取了11,943,000元税收奖励和产业扶持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二款“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第四条“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等法律、政策文件的规定,该公司领取的上述资金属于违反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属无效行为,已经发生了债权债务。《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力。”,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决定依法收回该公司领取的11,943,000元税收奖励和产业扶持资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鉴于该公司已注销工商登记但有承诺书,你为该公司股东和实际受益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拟责令你按照登记占股50%的比例返还该公司领取的上述款项,返还金额为5,971,500元。你对本告知书认定的事实、依据及拟撤销内容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
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版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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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企业就是个壳子,项目可能有几个,但主要目的是攒申请政府补助金的资质和基本的经营费用,骗到钱就注销跑路,这种让她把钱退回来算轻的了,还好是骗政府的钱,骗的是个人或企业的钱的话,肯定被告到钱返还、人进监狱,这方面大额补助的后续监管必须到位,惩戒措施也不能只是退钱完事,毫无成本,这应该涉及刑事诉讼才稍有作用
开起公司来骗补的
小市县乡招商引资的企业,有几个是为了搞实业的,要是真心搞实业,地方不会负债了。要是统计的话,估计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骗子
21年成立22年注销 这一年都不到怎么搞的
本来点进来想喷。稍微一看我支持,这是一条防止钻空子的规定。给好企业的政策扶持总会被垃圾企业骗补,慢慢的补齐漏洞是好的方向。
干啥了成立几个月的公司就能领取一千两百万的奖励补贴,几个月后又注销!查一下这个公司股东背景
凭本事骗的为什么要还?你看李铁还了吗?许家印还了吗?
退个屁钱,直接把股东全部抓起来去工厂劳改,不接受退款,只接受工厂劳改的收入抵账,直到还完补贴以及相应本金产生的利息为止[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