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江苏南通,女孩10岁时,父母离婚。女孩跟母亲相依为命。不曾想,2

兰亭说事 2024-11-28 10:57:12

2024年3月,江苏南通,女孩10岁时,父母离婚。女孩跟母亲相依为命。不曾想,23年后,父亲因为年迈无依,没办法办低保,就把女儿告上法庭,索要每月800元赔偿费。女儿伤心地说:“我小时候你不养我,你有什么资格让我养你?”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最后法院这样的。 (信息来源:环球网) 上世纪90年代,江苏南通,10岁的女孩小莉站在窗边,目送父亲离开。他走得匆忙,手里的行李箱像是断裂的亲情纽带,啪嗒啪嗒地撞击着地板。那是小莉第一次感受到,原来一个家可以在一瞬间四分五裂。从此,她就只能和母亲相依为命了。 转眼23年过去,小莉早已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工作。然而,她没想到,有一天父亲沈大爷竟然会因“年迈无依”,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她每月支付800元赡养费。 这件事像一块石头砸进了平静的湖面,将她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 小莉接到法院传票的那天,刚结束一整天的会议,正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打开信封看到诉状的一瞬间,她的脑海一片空白,手心渐渐沁出了冷汗。 小时候,父亲对她的冷漠和缺位,如同一张旧照片,被时间冲刷得模糊不清,但此刻却被狠狠撕开,再次展现在眼前。 “我小时候你不养我,现在凭什么要我养你?”面对同事的关心,小莉说出了埋藏多年的怨愤。 她回忆起小时候生病发烧,母亲在医院外抱着她,哭得撕心裂肺的样子;还有冬天冷得直打哆嗦时,母亲背着沉重的煤炭从街头回来,手都冻得通红。那时候,父亲在哪里?他有没有想过,这个孩子需要他的保护? 沈大爷在庭审中一脸倔强。他承认,自己确实未曾尽到抚养小莉的义务,但如今年迈体衰,身边连个端茶递水的人都没有。他说:“我是她的父亲,她再恨我,这个事实是改不了的。现在我需要帮助,她不能坐视不管。” 而法院的一审判决后,小莉每月需要支付700元赡养费。这个结果让她无法接受,她提起了上诉。在二审中,小莉委屈地陈述:“从我记事起,他就不在我的生活里。他没为我付出过一分钱,现在却要我每月拿出收入来养他,这对我来说不公平!” 而沈大爷则再次强调,自己已经无力维持生活,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 事实上,法律的规定并不复杂。《民法典》明确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则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并不会影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强调,无论亲情关系如何,赡养义务具有强制性。然而,这些条文在小莉的心中,却如同一根无法消化的刺。案件的细节却不仅仅是法律条文可以概括的。 二审法庭上,双方激烈争论。沈大爷拿出一张张早已泛黄的照片,试图证明自己曾经努力参与小莉的成长。他指着照片中模糊的身影说:“那是我,那时候你三岁,生病住院,我还抱过你。”小莉却轻声反驳:“如果真的关心过我,为什么十岁以后一次也没来看过我?这些年您在哪里?” 判决最终维持了一审结果。小莉要每月支付700元赡养费。然而,这份法律的强制却没能弥补他们父女之间的情感裂痕。 在法庭外,沈大爷佝偻着背,拄着拐杖,眼神复杂地看向小莉。“小莉,我知道对不起你,但我真的是没办法了……”他的声音淹没在寒风里。 回到家中,小莉坐在沙发上,抱着膝盖沉默许久。她想到母亲多年前的叮嘱:“莉莉,别人怎么对你,你要做的就是问心无愧。”也许,帮助父亲不是为了原谅,而是为了让自己活得坦荡。 第二天,她主动联系了父亲,提出每月固定汇款,但条件是两人互不打扰。沈大爷低着头默默点头,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再没有资格强求更多。 这件事带来的思考是深刻的。亲情有时候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生活的残酷和无奈。沈大爷的晚景凄凉,是因为年轻时的选择,而小莉的困境则源于法律与情感的纠葛。这场官司没有赢家,却为无数类似的家庭关系敲响了警钟。 当我们谈论亲情和法律时,更需要关注那些被遗忘的“情感债”。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不仅仅是义务,更是一种长远的投资。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也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是对过往的一种回应。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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