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2020年12月江西,一男子楼上,经常传出“咚咚咚”噪音,导致男子寝食难安,出现神经衰弱,5年后忍无可忍之下,暴怒的男子实在受不了了,操起铁锤冲上楼,蹲在楼上门口准备教训该住户,哪知道却意外敲错了人! 晚上凌晨 1 点,黄亮正沉浸在睡梦中,突然,一阵剧烈的 “咚咚咚” 声瞬间将他和身旁的小孙子从睡梦中惊醒。黄亮则猛地坐起,他下意识地摸向床边的手机,刺眼的屏幕亮起,凌晨 1 点的字样让他心中的愤懑更甚。 从那之后,这样的噪音便如同噩梦般缠上了黄亮。白天上班时他开始频繁出错,记忆力衰退得厉害,原本熟悉的业务流程也常常忘记,为此遭到了领导的多次批评。 他也变得情绪波动极大,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和朋友争吵起来,渐渐地,朋友们都开始疏远他。而他的神经衰弱也日益加重,夜晚只要稍有动静就会惊醒,然后便整夜难以入眠,长期的失眠让他时常出现幻听,注意力也难以集中,整个人变得精神恍惚。 终于,黄亮决定上楼去和楼上的住户交涉。门开了,露出一张冷漠的脸。黄亮尽量礼貌地说道:“您好,您家晚上动静有点大,我和孩子经常被吵醒,能不能稍微注意一下?” 没想到对方却大声吼道:“我在自己家活动,关你什么事!” 黄亮心中一紧,但还是强忍着怒火解释道:“这噪音实在太大了,已经影响到我们的正常生活了。” 楼上住户却蛮不讲理地回应:“你有本事就别住这儿啊!” 黄亮的情绪瞬间失控,从礼貌的沟通转为愤怒的指责,然而对方根本不为所动,双方激烈地争吵起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噪音愈发严重。他在长期失眠的折磨下,精神已经濒临崩溃。他开始不断地在心中闪过复仇的念头,从最初只是偶尔的一闪而过,到后来逐渐被愤怒和怨恨填满。 黄亮本就是个比较偏执、内向的人,平时遇到事情总是闷在心里,缺乏有效的情绪宣泄渠道。在这无尽的噪音折磨下,他的心理防线终于彻底崩塌。 那天,黄亮在厨房看到了一把铁锤,他缓缓地走过去,拿起铁锤的那一刻,手部微微颤抖。他握紧铁锤,缓缓走向楼梯间。 他蹲在楼上门口,等待着目标的出现。当一个身影出现时,他不假思索地冲了上去,铁锤高高举起,然后重重落下。伴随着铁锤落下,楼道里响起受害者的惨叫声。 黄亮在疯狂攻击时,表情扭曲得可怕,眼神空洞无神,仿佛失去了理智。然而,当他稍稍清醒过来时,却震惊地发现,自己认错了人。那一刻,他的内心一片空白,随后便是无尽的慌乱失措。 这起事件最终进入了法律审判的程序。在处理此类邻里噪音纠纷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面临着诸多实际操作难题。 比如,在确定噪音超标标准方面就存在困难,不同的环境、时间,噪音标准难以统一界定。而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确保物业和业委会履行劝解职责,很多时候,物业和业委会只是简单地劝导几句,并没有实质性的作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为的处罚规定也存在威慑力不足的情况。有很多类似案例,即便警方介入,由于处罚较轻,往往只是警告或者罚款,难以执行到位,噪音问题依旧反复出现。 对于黄亮的罪行判定,结合法律条文和专业法律人士的解读,判定他为故意杀人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有依据的。虽然他认错了人,但他主观上具有明确的伤害故意,他拿着铁锤蹲守在门口,就是为了对他认为的制造噪音者实施伤害行为,这种 “对象错误” 并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成立。 而黄亮的自首情节在量刑中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在不同地区的类似案件中,自首情节对最终判决结果的作用各有不同。法官在考量自首情节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恶劣程度、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在这起案件中,黄亮的自首虽然体现了他的悔罪态度,但由于犯罪情节较为恶劣,其量刑仍需谨慎权衡。 为了预防此类悲剧的发生,社会应该建立健全社区矛盾调解机制,设立专门的邻里纠纷调解中心,及时介入并化解居民之间的矛盾。同时,开展心理健康普及活动,提高居民的心理健康水平。 在家庭层面,要重视家庭教育对个人情绪管理和冲突解决能力的培养,让孩子从小就学会正确地处理情绪和矛盾。 从个人心理层面,也要探索有效的压力释放和情绪调节方法,如定期进行心理咨询,通过运动来减压等,引导人们以健康、合法的方式应对生活中的压力和矛盾,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酿成悲剧。 信源:长沙政法2024.11.28《悲剧!男子楼上噪音声大导致男子神经衰弱,5年后男子操起铁锤冲上楼去,却意外找错人》 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悲剧!”2020年12月江西,一男子楼上,经常传出“咚咚咚”噪音,导致男子寝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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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 1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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