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子离婚后,和男友同居,2个孩子全给前夫,她不出一分抚养费,不料,一天凌晨,女子在酒吧喝的酩酊大醉,回男友家后,坠楼身亡,事后,前夫让2个孩子作为原告,把女子男友告上法院,索赔57万,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晚上,刘亦洋下班时,买了菜,亲自下厨做了面,还炒了菜,想在女朋友刘萱面前表现一下。
因为,刘亦洋发现刘萱这段时间一直郁郁寡欢,心情很低落的样子,所以,他想哄她开心。
可是,看着桌子上的面条和菜,刘萱冷着脸,说她不想吃,要点外卖。
刘亦洋有些无奈,就说她,要是不想吃,那就点外卖嘛。
刘萱还是不高兴,说她有事,就出去了。
刘亦洋有些尴尬,因为表哥也在,他只好笑着说她不吃,咱俩吃。
一直到了晚上11点,刘亦洋看刘萱没回来,心里不禁有些担心,就给她打电话,但是都没人接。
刘亦洋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刘萱到底怎么了?难道是忘不了前夫,还是想孩子了?
想着想着,刘亦洋就睡着了……
原来,刘萱在半年前离婚了,她有2个10岁左右的孩子,离婚的时候,刘萱一个孩子都没要。
刘萱和前夫在协议离婚中约定:2个孩子跟父亲生活,抚养费由孩子父亲承担。
离婚后,刘萱和刘亦洋同居了。
其实,刘萱对她的生活现状一直不满,她对前夫不满,对于刘亦洋一样充满了抱怨和不满。
这天晚上,刘萱看着刘亦洋做的面,再看他讨好的表情,心里非常烦躁,她不喜欢这种日子,于是,她自己去了酒吧喝酒。
刘萱觉得一个人喝没意思,她又把表姐和发小叫来,想倾诉一下心情,而表姐和发小都没有喝酒,只是陪着她聊天。
一直到了凌晨2点多,喝的酩酊大醉的刘萱被朋友送回来了。
一阵敲门声,刘亦洋从睡梦中醒来,赶紧爬起来,接过喝的烂醉的女友。
不料,刘萱进了屋,又嚷嚷着要出去喝酒,刘亦洋拦住她,不让她再出去了,都两点多了,太晚了。
刘萱不听,就是要出去。
刘亦洋一个横抱,将刘萱放到床上,让她睡觉。
然而,刘萱却跑到了厕所,方便完之后,她又开门下楼,要出去喝酒。
刘亦洋赶紧下楼拦住她,让她回去睡觉,都什么时候了,出去也不安全。
刘萱一看下不去了,就转身上楼回房间了。
刘亦洋心情有些憋闷,他在楼下点了一根烟,心里琢磨着刘萱到底在作什么?难道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好。
不一会儿,刘亦洋听到上面有响声,他快速跑上楼,却看到刘萱坠楼的后背,等他跑到窗户跟前,刘萱已经掉了下去……
刘亦洋惊恐万分,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
120到了,确认刘萱已经死亡,而警方调查后,排除刑事案件。
很快,刘萱的前夫得知了消息,2个孩子没有了妈妈,便让2个孩子作为原告将刘亦洋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57万余元。
1、刘亦洋要为刘萱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吗?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刘萱酒后坠楼,警方已经排除刑事案件,而刘亦洋回忆当晚,刘萱喝醉酒回家,他们没有吵架,也没有厮扯。
根据现有证据和查明的事实,无法认定刘亦洋和刘萱坠楼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无法证明刘亦洋有过错行为,直接导致刘萱死亡。
因此,刘亦洋不需要为刘萱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2、刘萱的2个孩子作为原告,向刘亦洋索赔抚养费,精神损失费共57万余元,这样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民法典》第1181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虽然,刘萱的2个孩子并不是直接受害者,但他们作为刘萱的近亲属,在刘萱死亡后,有权向可能存在的侵权人请求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本案中,无法认定刘亦洋和刘萱坠楼死亡之间的存在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所以,刘亦洋到底该不该赔偿,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判断。
而刘亦洋说,刘萱和前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由孩子父亲承担,所以,他不应该承担抚养费。
3、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6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认为,刘萱坠楼前处于醉酒状态,而且,刘亦洋作为刘萱的同居的男朋友,应该多给她一些关心和照顾。
虽然,无法认定刘亦洋与刘萱坠楼之间的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是根据公平原则,法院认为,刘亦洋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刘亦洋补偿刘萱2个孩子23万元。
选择“补偿”而不是“赔偿”,可能是法院认为刘亦洋的行为没有直接造成刘萱的死亡,所以,责任也是相对较轻。
而补偿是一种更为合适的责任承担方式。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人物均为化名
男友太傻了,喝醉酒了,都没有在她身边陪着她,她一直要出去喝酒,还在楼上,没有一点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最少在她身边守她2-3小时,熟睡了可以离开,不然监护不到位,其次阳台围栏太低了
幸福人生
这个法官有问题
坐等掉馅饼 回复 12-28 08:28
是写文的人有毛病
茶香 回复 12-28 08:04
补偿是不能判决的,是调解时才用的的词。
幽灵
这就是死也不放过你
吴楚浮云 回复 12-23 19:27
无法理依据。
相逢是缘
补偿的意思是可以给也可以不给
L1 回复 12-24 10:04
当然啦!所谓人道主义嘛![捂脸哭]
张公子 回复 L1 12-28 07:31
你想多了。。人道主义拒绝了你试试??直接进黑名单
用户10xxx55
女人害惨了两个男人!这男人交友不慎,该有此下场!
用户64xxx18
叫法官去守着喝酒的人就是对的了
无梦
既然没有证据她的死与现任男友有关系,为啥法院判决赔偿23万?
kyllor 回复 12-27 00:28
不是。父母还可以再起诉一波
伸张正义 回复 12-27 20:26
父母可以起诉赡养费
鸣昌
这人是个傻子,什么不拣挑了个烂货,活该赔钱
啊洛 回复 12-23 11:25
看你这么说,觉得这个人和你般配!
普通老百姓
像这种总想着要过好日子的女人,而自己又不想吃苦和努力,死了比活着的好,活着更苦。
用户10xxx76
结婚才知道不自由,自由后又觉得还是原配好,又不能吃回头草,于是只好跳楼一了百了。佛无法超度无缘人,阿弥陀佛。
清舞飞扬 回复 12-24 05:54
不是跳楼,肯定是喝醉了爬窗户上掉下去的,我单位有一个就是爬在窗户上掉下去的,人没死,抢救过来了,
一毛五一个
这是咋判的?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用户97xxx68
自己作死还害了别人
岁月无声
查一下跟谁在一起喝酒了了兴许能挽回一点孩子的抚养费[滑稽笑]
郭龙辉
操
用户18xxx36 回复 12-25 07:29
23万
用户10xxx92
唯恐中国不乱,乱写假的事。
一杯浓茶
不安分的人[得瑟]
用户17xxx95
上诉就完事了,大概率能赢
广佬
不合理的判决。不合格的法官。
乒羽
补个球
用户10xxx73
人说:抱到孩子栓到娘。此女心狠,真不是东西。
留住秋色
好女不嫁二夫
已如陌路
路边的野狗饿的时候你给它一根骨头那尾巴都摇圆了!当你把它喂习惯了给它一块肉后就开始天天要吃肉了!
吴双喆
如果证明死者和男朋友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可以补偿。
用户10xxx50
不合法也不合理
大亭子
扯淡的法官,真敢胡说八道的判。
sojan2015
这男子离婚后独自带两小孩,大概率是不想离婚的。那么离婚的诱因是什么?有没有复婚的可能?这法官和稀泥,判些补偿,我认为符合情理,是个明官!
道理天下
这个法官有问题!无理取闹,告他赔偿精神损失费200万!
古月
此女已患病了!
醉里挑灯看海
写这种文章的绝对收钱了
想
这是真的吗,假如是真的,法官是破坏社会风气的罪魁祸首,是玷污基本公平公正原则
平平淡淡
没有免费的午餐!
想你的365天
既然是补偿,必须是自愿才行,我凭什么要补偿?不能谁死谁有理吧?责任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怎么还分轻重?
山东还有两百多
一个女人对生活不满意,她为什么不后悔自己不努力,反而怨恨男人?
wfnye
冤大头
№香烟的诱惑
离婚后不要孩子的 再婚女子死亡后 前夫可就发财了
俺是村里的人
没理也要硬要有理呀
Gogo
管别人屁事,补个屁
用户22xxx18
补偿是不是就是可以不给
习惯看评论
闹就有,不闹啥都没有!这个道理适用于民间和国际关系中
用户10xxx44
法官不懂法律
若比邻
这个女人是咎由自取,法官判案是无理无据
dtw200005
这女人是什么心态?对她讨好她就心烦?还寻死觅活的跳楼?还好死了,要不然又要祸害其他人!
mingzai616
这女的作,将自己作死了。
Tgmin
应该是假的,若是真的不就是法官脑袋让门夹了或进水了。
少剑波
这个女子肯定不是省油的灯!在家都能喝醉!
blue
上海一点也不出奇,上一个也是醉酒跳了,赔几十万
李宗珂
做为同居伙伴有一定责任,难道不是孩子临时继父辈?难道不该负一定责任,白嫖至死?这法官可以,连一个醉酒娘们都看不住,这小子也拼盘能力极差。
用户10xxx90
这也太牵强了吧。她是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要负责的,法院既无法认定刘亦洋对萱的死负也责任,凭什么让他掏钱??法理何在?
元宝
无语
鸿鹄
该补偿孩57万元
自律
这判的有问题
春风十李
狗屁!
用户10xxx50
不合法也不合理
吉祥如意
这个女人就是欠打!不打就把自己作死了,还害了别人!
今朝
现在的法官是吃货,都已离婚,男方又无责任,为什么要补23万,什么叫公平,无是非观!
韩楚荣
如果真是像文中这样,当事法官肯定会拿走22万,原告只能到手1万。
Appollo
谁死谁有理
用户56xxx83
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LZLSIR
亏大了!
浮尘
这个法官跟那女的有一腿,说不定那两孩子是法官的生父[滑稽笑]
大鲨
法官需要做出指示,如何应对类似事件。
火眼看世界
抑郁症患者。
多情自古空余恨
和稀泥[抠鼻]
木易和
毫无公道可言。
峰哥
莫名其妙
钓不到鱼的渔翁
飘着的心没有归处,默默的离去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用户61xxx07
男友没照顾好 有责任
用户10xxx54
三句話概括該死的總得死,两个男人都是受害者,不值得同情
坐看云起时
活着的人就应该对死掉的人承担责任吗?——这个判决不妥当
用户16xxx39
这女人太作了,
粤北寒风
这样判案的话,还得出人命
用户10xxx41
二十三万应该可以娶一个一手货了
寻找爱的方向L
真扯淡
风中之逐
南京法官???以后谁敢与离婚女人谈???
血性苍狼
法官很公正
Hjbu
前夫不是个东西,人在的时候不敢给人家要,人没了又出来整事,活该老婆不要你
用户77xxx51
死有余辜…
foxwu
前夫哥感谢放过吧,阿门
笨笨
过分了……个人观点
用户10xxx01
呸
ioui
谁死谁有理
黄平
这种女人应该死
阳光
简直是在胡说八道
花园角落
元芳,你怎么看?
会跳舞的阿宝
一次不忠永远不忠,她会因为前夫穷背叛前夫,抛弃孩子,自然也会因为你穷抛弃你。这是还没来得及找下家就死了。去酒吧未尝不是在钓鱼。
用户10xxx10
女的摔死太好了。可惜那男的被捎带着坑了一下
有球必应
糊涂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