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就生效吗?
苏苏的日常
2025-02-21 16:49:24
苏苏律师看到有个案例,认为对大家帮助很大,在此特意分享!
[一R]案情
公司先向员工发出因业务调整的解除通知书,但是员工不同意。
过了几天,公司员工发送“未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不生效”的通知,但员工回复“不接受恢复劳动合同”。然而公司仍然认定员工已经离职,不再给其发放奖金。
后,员工提起劳动仲裁,后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判决。
[二R]法院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公司主张撤回解除通知可发生劳动合同恢复的法律效力,于法无据
二审判决:公司发出了解除通知,撤回解除通知并不导致解除行为不发生效力
[三R]苏苏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属于形成权。
什么是形成权?
指的是权利人可以单方面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直接引起某种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解除权就属于形成权的一种。
[向右R][向右R]一旦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明确告知劳动者(送达解除通知书),解除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劳动者同意❗
所以,即使之后用人单位试图撤回解除通知,也不能单方面使已经生效的解除行为失效,劳动合同关系不会因此恢复❗
0
阅读:0
Rouge
还有公司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