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20日早上,原金华火车南站附近路边惊现一辆带血出租车,数公里外路边田内发现出租车司机张某尸体。张某手脚被捆绑,身体多处伤痕,经鉴定系被双刃尖刀捅刺右胸部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死亡。 原来,前一晚即2002年3月19日晚,吴某提议抢劫出租车司机,与李某、龚某、陈某准备好作案刀具后,坐上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行至偏僻路段时,4人持刀抢劫,致张某死亡,劫得手机一部、现金200余元 。 案发后,受当时办案条件所限,案件一直未取得突破性进展。直到2019年8月,公安机关通过现场遗留指纹比对上贵州籍男子龚某,随后4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落网。 然而,由于年代久远,案发现场拆除重建,客观性证据无法补证,犯罪嫌疑人供述避重就轻、记忆模糊,证据薄弱。金华市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补证,前往贵州获取关键证人冯某、皮某等人证言,夯实证据基础。针对张某致命伤实施者认定存疑问题,检察院组织实景模拟和侦查实验,咨询专业法医鉴定人员,改变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关于捅刺者的表述。 2020年6月12日,金华市检察院以抢劫罪对4人提起公诉。2021年4月20日首次开庭,公诉人通过交叉讯问、让被告人演示动作、组织当庭质证等,查明直接凶手为李某。5月26日再次开庭,查明致命刀伤为李某捅刺形成,还核实了李某立功情节。 此外,检察机关针对部分物证未作鉴定向侦办机关发文法律监督,协助敦促4名被告人作出赔偿,推动对被害人家属实施司法救助 。最终,提议犯罪的吴某被判处死刑;捅了致命一刀的李某因有立功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二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罪大恶极,死不足惜。为避免更多受害人,必须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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