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协议签订后有人迁户口,协议还有效吗?
陈博扬房产纠纷
2025-02-27 16:12:26
动迁家庭协议签了,有人又把亲属户口迁进来,原来的协议还有效吗?
📌先看一个真实案例:上海黄浦区天灯路有套公房,原承租人是史某萍的妈妈戴某,后来变更成史某萍。一开始,这房子里户籍在册的就史某萍一家三口。这房子是戴某夫妇用金条换的,史某萍、史某杨等四人都是戴某的子女 ,除了史某萍一家,其他三兄妹因结婚或知青等原因,户口都迁出了。
2010年,四兄妹签了份《家庭协议书》,约定房子动迁时,除去史某萍的人头费,其余动迁款按五份分,哥哥史某杨拿五分之二,其余兄妹各拿五分之一。可2012年,史某萍把配偶和子女的户口迁进了这房子,还实际居住在这儿。2019年房子征收选了货币补偿,结果大家对之前签的《协议书》效力产生了争议,闹到了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这个《协议书》是大家真实意思的表示,也部分履行了,史某萍后来迁进来的配偶和子女所得份额,应该包含在她原本按协议能拿到的份额里。像一些基于实际居住发放的费用,就归实际居住人。
二审法院也认同一审的观点,史某萍多年没对协议提过异议,协议部分也履行了,所以协议有效。史某萍配偶和子女是协议签了两年后才迁户口的,不影响协议内容。最后因为“人头费”没明确约定,法院就根据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酌情确定了扣除金额,按协议分了补偿款。
💡从这个案例能看出,分割协议要是签的时候是大家真实意思,也符合形式要件,那就是有效的。就算后来有新户口迁进来,只要符合一些条件,原协议也不会失效。新迁进来的人要是想主张权利,得找迁他们进来的人,不能影响协议里其他人的份额。
而且根据户籍政策,迁户口得经过产权人、承租人同意。要是违规迁户口,还能申请撤销。要是涉及动迁,不管是承租人同意迁的,还是同住人私自迁的,都遵循“谁迁入、谁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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