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连环奸杀案的罪犯郭龙海,其一生充满罪恶与悲剧色彩。1956年,他出生于山东,1968年随父亲迁至贵州都匀,初中辍学后进入工厂工作,凭借努力成为技术熟练的老工人,还组建了家庭,妻子贤惠。 然而,1983年,他因与女同事小娇的不正当关系被揭露,以强奸罪获刑10年,后因狱中表现良好,于1990年8月27日提前释放。出狱后,他积极进取,1992年进入州农业局农垦农工商公司,最终做到经理职位。 但郭龙海内心深处一直认为是小娇污蔑他,导致自己坐牢,由此对女性产生强烈仇恨,将目标锁定在自认为作风不正的女性,尤其是卖淫女身上。1995年上半年,他在都匀火车站结识赵某,带其吃喝玩乐后,骗至独山县山上发生性关系,之后以算命绑手为由捆住赵某,倾诉被“诬陷”经历后将其扼死,这是他首次作案。此后,他多次作案,1995年下半年在广西柳州、1996年3月在广西宜山,均将女青年骗至山上,发生性关系后杀害。在都匀,他还将一名精神失常女学生和某校学生小文残忍杀害。 2001年11月26日凌晨,27岁的小艳成为案件转折点,她差点被郭龙海奸杀,在哀求下趁其不备逃脱并报警。警方依据小艳描述排查,2001年5月8日,小艳发现郭龙海,警方迅速将其抓获。郭龙海对强奸15名妇女并杀害14人的罪行供认不讳。2001年11月15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2002年1月13日,郭龙海被执行枪决,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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