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男子在菜市场门口租门面售卖黑猪肉,定价25元一斤,却被菜市场内的摊贩团团围

夜雨之影 2025-02-28 15:19:50

桂林,男子在菜市场门口租门面售卖黑猪肉,定价25元一斤,却被菜市场内的摊贩团团围住,禁止他售卖。经核实,男子手续齐全,不存在任何违法经营行为。然而,这些摊贩执意不让男子做生意,一心想把他驱离。男子万般无奈之下,将这一幕发布出来,向网友求助,希望能找到解决办法。

男子近来生意相当不错,猪肉卖25元一斤,一上午就能全部售罄。他特别高兴,觉得自己选对了路。

原来,他之前一直卖的是白猪肉,这段时间他想改变策略,尝试卖新颖的黑猪肉,看看销量如何。结果黑猪肉一上架,就深得大家喜爱,于是他正式和供应商签订合同,开始长期卖黑猪肉。

他这边生意火爆,菜市场里面的生意就没那么好了。每天来这里消费的人群数量就那么多,男子这边顾客增多,里面摊贩的顾客就变少了,这引起了里面摊贩的不满。

最开始,里面的人轮流出来捣乱,但这并不影响男子的生意。毕竟他们只是口头说男子家的猪肉有问题,让大家不要买。可吃过的人都知道,男子卖的肉品质不错,价格也合理,所以顾客数量只多不少。

因此,里面的人干扰不到男子的生意后,便开始合谋。所有人都放下生意,直接来到男子的摊位前,将其围得水泄不通,让顾客无法进去买肉。

男子看到这种情况,只能和对方讲道理:“我卖我的肉,你们卖你们的肉,咱们两不相干,你们干嘛要来干扰我呢?”

他们说:“你的黑猪肉价格卖得便宜了,扰乱了市场,让我们无生意可做。你不让我们好过,那我们也只能这样让你无法做生意。”

男子却说:“25元一斤,不便宜了,这是正常价格,这个城市的黑猪肉价格就是这样,你怎么能说我卖得便宜呢?”

不过大家并不听男子解释,反正今天不把他赶走,就不离开。最后男子只得报警。

民警来了后,联系了市场监督局以及市场方面的工作人员,大家一起来协调解决这个事情。

经过检查发现,男子各方面的证件都齐全,而且他不是在菜市场门口摆地摊卖猪肉,而是在市场外面的门市里卖,他也是花钱租门面卖猪肉,合理合法,不存在违规行为。相关人员让大家赶紧散开,回去做生意。

执法部门在的时候,大家散开了,但他们一走,摊贩们又围攻上来,反正就是让男子没办法做生意。

男子山穷水尽,实在找不到法子了,只能求助网友,看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有人就说别人肯定是眼红了,男子在门口地段好,肉的品质也不错,价格又便宜,顾客肯定只会在他那里购买,谁看了不眼红呢?肯定要想方设法制止他。既然这样,那就继续投诉呗,总有部门要帮他解决。

也有人说,找个调解员吧,大家坐下来好好协商,反正也不可能一家独大,谁都要吃饭,因此能够实现双方共赢是最好的办法。

1、男子在菜市场门口租门面卖黑猪肉,手续齐全,其经营行为完全合法,受法律保护。

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与物权编的相关规定,男子通过合法租赁获得门面的使用权,在遵守法律法规及租赁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他人无权非法干涉。

2、那些摊贩围堵男子摊位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些摊贩围堵男子摊位,导致其无法正常营业,符合该条款描述,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

3、这些摊贩的做法涉嫌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这些摊贩以围堵等不正当手段阻止男子正常经营,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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