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一女子未婚先孕,而她的未婚夫在一场酒局后意外离世。女子坚持要生下这个

雷雷说趣 2025-02-28 20:43:10

河南三门峡,一女子未婚先孕,而她的未婚夫在一场酒局后意外离世。女子坚持要生下这个遗腹子,以延续未婚夫的血脉,却遭到了未婚夫父母的强烈反对:“他现在不在了,你找人嫁了不好吗?” (来源:大风新闻、潮新闻) 贺女士经历过两次失败的婚姻,这让她对爱情失去了向往,一心只想将唯一的孩子给带好。 后来有人给贺女士介绍了个39岁的单身男子小张,起先贺女士并不太愿意,但没想到小张就像是一束光,照亮了贺女士的心房。 由于小张对贺女士体贴入微,对她的孩子也是视如己出,所以贺女士最终选择了接受。 在二人准备婚礼前夕,贺女士被检查出怀孕了,这让小张十分的高兴,他说这是双喜临门,是好事。 可谁曾想,小张因参加一场酒局不幸离世,这让贺女士彻底崩溃了,她指责老天对她的不公,为何不让自己早点认识小张,又为何要把小张硬生生夺走? 事后,贺女士经过再三考虑,打算将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这毕竟是小张的血脉。不过,贺女士还是征求了小张父母的意见。 小张的父母认为,这个孩子生下来并不件好事。 第一,二老年事已高,已无力再抚养一个孩子了。 第二,贺女士已经离过两次婚,而且还有一个孩子,如果再生下一个孩子,负担也特别的大,也不太好找下家。 因此,小张的父母劝说贺女士不要这个孩子。 可贺女士却坚持要生下这个孩子,因为这个孩子还寄托了她对小张的思念。 目前,贺女士已经怀胎6个月了,也只能选择生下来,但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贺女士与小张的父母产生了分歧。 贺女士希望小张的父母能帮忙一起抚养,但小张的父母却表示无能为力,还指责贺女士瞎折腾做什么,找个人嫁了不好吗? 1、那小张的父母有义务帮贺女士抚养这个孩子吗? 有人认为是有这个义务的,因为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那自然应当承担抚养义务了。 但也有人认为,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而不是爷爷奶奶的义务,帮忙照顾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其实从法律上来讲,爷爷奶奶的确有抚养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由此可见,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法定抚养义务,是有先决条件的。 首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得有这个抚养能力。 其次,孩子的父母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 如今小张已经死亡,如果贺女士打算生下孩子,而且自己无能力独自抚养,那么小张的父母就应当尽到共同抚养责任。 不过,小张的父母只能抚养自己的孙子。 也就是说,贺女士得证明肚子里的孩子是小张的才行,否则无权向小张父母主张抚养义务。 2、小张酒后意外死亡,如果能获得赔偿金,贺女士有份吗?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所以不会按照遗产的规定进行分配。但法律实践中,法院还是会参考遗产的分配方式。 在法律上,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的近亲属的一种赔偿,在分配时原则上会分配给与死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以及由死者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为限。 近亲属一般是指: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贺女士与小张是准备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所以算不上合法夫妻,而法律对于同居关系是不予保护的。 因此,贺女士想要分配小张的死亡赔偿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最后,其实贺女士的确不该生下这个孩子,毕竟小张的父母年龄也大,而她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孩子,所以她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压力会特别大。就算小张的父母肯搭把手,但又能指望多久呢? 不过,既然贺女士已经决定生下孩子,我们也只能尊重她的决定。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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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3
2025-02-28 22:11

这要是真的,这个女人有的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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