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和丈夫领了证,就订婚宴,有一家酒店跟他们说,原来5000多元的一桌酒席,可以优惠到3000多元,“四大金刚”只需1万元,他们觉得挺划算的,就订了20桌,总价88,888元,他们付了定金29,000元,可回家之后,家人跟他们说,回农村办婚礼更划算,于是他们就要解约合同,但酒店表示,退定金可以,但要扣掉总价的20%,也就是17,776元违约金,他们一听不乐意了,明明协议写着违约金为8888元。 素材来源:1818黄金眼 小郭是萧山人,她的丈夫是江西人,两人工作相识之后,认定彼此就是人生中的另一半,他们领证了。 他们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他们也想有一个难忘的婚礼,于是他们领了证之后,就开始去预定婚宴的地方。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本想着多看几家酒店,看哪一家的场地大,价钱优惠,就定哪一家。 可他们刚来到一家酒店,就被绕了进去,店员非常热情地招待了他们,他说:“只要你们在我们店办婚宴,我们将会给你们一个很大的优惠。” 紧接着他把店家找过来了,店家也跟他们说:“我们店可以从5000多元的一桌酒席,直接优惠到3000多元,并且四大金刚也非常优惠,只需1万元。” 小郭和丈夫小王听得一愣一愣的,听着店员和店家在那里一唱一和的,他们觉得这家店还不错。 其中店家还解释道,四大金刚就是摄影,摄像,主持,化妆,这些都服务很到位。 小郭和小王心里盘算了一下,他们的婚宴预定是20桌,如果在这里办的话,可能只需8万多元就可以了。 他们又看了一下场地,觉得场地也不错,挺浪漫的,他们在店员和店家的一唱一和下,听了两个小时,他们就同意了。 他们签了协议,在这里预定20桌,总价为88,888元,其中他们支付了总价30%的定金29,000元。 看到预定婚宴如此顺利,小郭和小王开开心心地回家了,他们也是将这件事分享出来。 结果家里人听了,都不太高兴,家人说道:“你们怎么这么冲动,也不考虑一下家里的情况,这么快就把婚宴的地方定下来,家中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多,到时候去那么远,多不方便啊!” 家人说办婚宴就在村里办,这样上了年纪的亲朋好友也不用那么折腾,在村里办也比较划算,小郭和小王听了,他们觉得言之有理。 可是他们已经交了定金了,这可怎么办呢? 他们思量再三,当晚决定去解约合同。 “我们决定把婚宴定在村里办,你们把那个合同解约了吧!”小郭和小王向店家提出了要求。 店家感到很疑惑,赶紧问这对新人,怎么这么轻易就改变主意,小郭和小王就说家中老人多,来这么远不方便。 店家就提出到婚宴那天,他们可以承担一部分费用,可以派大巴接送老人。 但是小郭和小王坚决要解约合同,店家也没办法,只好告诉他们:“退定金可以,但是要扣除总价的20%的违约金。就是你们交了29,000元,总价的20%是17,776元,如此算来,只能给你们退11,224元。” 听到店家的话,小郭和小王惊呆了,这还没一天时间呢,就损失1万多元,他们不乐意了。 因为协议里写着,如果单方违约,应当扣除总价的10%违约金,也就是店家只能扣除8888元,他们应当退还21,000多元。 但是店家不同意,坚持只能退卖11224元,双方只能再次协商。 那么到底应该退多少钱呢? 1、双方签了协议,彼此已经构成合同关系,双方都应当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店家说他们构成合同关系之后,要给他们买喜糖以及联系婚庆公司等事情,部分费用是要扣除的,所以算下来要扣除总价的20%违约金。 2、他们的约定是,任何一方违约,扣除总价违约金的10%。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郭和小王当晚就取消协议,他们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就应当按照协约约定,进行赔违约金,但他们只需赔8888元。 3、至于店家提出的说法,如果他们真的是有额外的支出,那么是可以扣除的,因为小郭和小王提出违约是有过错在先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违约金应当扣除8888元,至于该店额外的支出,是多少就应当扣除多少。 那么对于此事,你有何看法呢?
浙江杭州,一女子每月花17000多,租了套200多平的大三居,她独自居住,刚搬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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