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结婚12年,生育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感情破裂后,女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

小蚂蚁评事 2025-03-08 18:07:17

河南,结婚12年,生育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感情破裂后,女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返还陪嫁物品。一审法院认定一台电视和2床被子归女子所有,女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陪嫁物品的价值没有超过男方支付的彩礼数额,且部分陪嫁物品已毁损灭失,驳回诉讼请求。网友:“这是要有多么失望,才到这一步?”   (来源:红星新闻)   李女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前夫袁某,当时的袁某表现得很好,虽然沉默寡言,但憨厚与热情让人心生好感。   从2012年6月,李女士与袁某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到两人站在离婚的十字路口,这十几年的婚姻生活,对李女士而言,如同一场漫长而曲折的旅程。   李女士站在厨房的窗口前,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眼神中透着疲惫。   李女士想到和袁某结婚后,两人先后迎来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想到本该是幸福美满的五口之家,最后因为生活的琐碎,和袁某缺乏责任感,逐渐走向僵局,眼泪滚滚而出。   这12年间,李女士深刻地感受到袁某家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是女儿出生后,她更是感受到来自袁某家庭的压力。 在父母面前,袁某任由母亲对李女士的未来指手画脚。   2023年8月,多次要求协议离婚未果后,李女士终于决定不再隐忍,走进法院将袁某告上法庭,要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1、《民法典》第1079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每个起诉到法院的人,都会认为他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上述法定情形,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所以李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以双方感情尚未破裂,驳回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李女士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要时隔半年。   2024年11月,距离李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年多后,李女士再次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考虑到袁某家重男轻女,如果女儿让跟着袁某生活,女儿会吃很多苦,李女士要求抚养女儿,并返还陪嫁物品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摩托车、沙发等。   第1079规定已经说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女士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出意料,法院认定两人感情已经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子女抚养的问题,不存在争议,但对返还陪嫁物这事,李女士不认可一审法院认定的电视一台、丝绵被4床归她所有,其他的不予支持。   3、李女士认为,陪嫁物品属于她婚前个人财产,全部应该返还,上诉至二审法院。   陪嫁物品归谁所有这事,要看是结婚登记前给的陪嫁,还是结婚登记后给的。 如果是结婚登记前给的,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结婚登记后给的,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法院会认定为该嫁妆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据了解,李女士的陪嫁,是婚前给的,应该属于她个人财产。二审法院为什么没有支持李女士的上诉请求呢?   主要原因是两人结婚的时间太长了,很多陪嫁物品已毁损灭失。 与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彩礼和陪嫁通常情况下都是对等的,袁某支付了彩礼,李女士应该给予相应的陪嫁。   最后,二审法院以李女士的陪嫁物品的价值,没有超过袁某支付的彩礼数额,且部分陪嫁物品已毁损灭失,驳回了李女士的上诉请求。   对此,有网友说,“10年婚姻,3个孩子,不要车,不要房,陪嫁的被子却要拿回去,可想是多么失望才到这一步。”   也有网友说,“免费给别当这么多年保姆,免费生儿育女,离了婚除了变老了,啥也没有。”   您怎么看?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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