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与朋友喝酒后相约去洗脚。因正逢消费高峰期,女技师数量不够,男子只能排队等待。岂料,等待期间,男子见女前台能说会道,竟走到对方旁边,握了一下对方的胸部。女前台立刻制止,并举起高跟鞋警告男子。没想到,男子不仅不害怕,反而再次对对方进行羞辱、搂抱。没想到女前台性格刚烈,脱下自己的另一只高跟鞋,对着男子就是一砸。结果正好砸中男子眼睛,导致男子眼球破裂。后经医院鉴定为重伤2级。事后,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后,认为女子是正当防卫,遂撤案处理。可男子对此事耿耿于怀,将女前台、足疗店诉至法院,索赔43万余元,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据悉,男子汪某经常与朋友一起喝酒,酒后基本上会相约洗脚。
3年前,汪某与朋友喝完酒后,照例来到足浴店进行消费。
因为正逢高峰期,汪某等人只得排队等待。
等待期间,女前台热情的与汪某聊天。王某也觉得,女前台思想比较“放得开”,竟趁机握了女前台的胸部。
女前台当即强烈反抗,并扬起一只高跟鞋,对汪某进行警告。
汪某对此不以为意,甚至还以为女前台是不好意思,遂找到机会,继续对女前台进行羞辱、搂抱。
女前台忍无可忍,脱下自己的另一只高跟鞋,对着汪某就砸了下去。
结果悲剧了,高跟鞋鞋跟不偏不倚,正好砸中汪某的眼睛,导致汪某眼球破裂。
报案后,民警以“涉嫌故意伤害”为由,对女前台进行立案调查。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破坏他人生理机能的健全的行为。
经调查,汪某因对女前台进行骚扰,女前台为避免自己受到侵害,从而采取抵抗,造成汪某受伤,依法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构成条件:第一,正当防卫必须针对现实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是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对合法权益的侵袭行为。
第二,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不能针对第三人或侵害人以外的财物。
第三,正当防卫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实施。即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
第四,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的意图,即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进行防卫。
第五,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行为应当与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等相适应。
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公安机关依法撤案。
可汪某不服,又将足浴店、女前台诉至法院,请求民事赔偿共计43万余元。
汪某所依据的,正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庭审时,汪某提出以下理由:第一,经医院鉴定结果显示,汪某眼球破裂,构成重伤2级。女前台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汪某的健康权。
第二,足浴店作为经营场所,对于员工的管理存在漏洞,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女前台侵犯了汪某的健康权,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认为,女前台遭受汪某的骚扰,进行反抗的动作应构成正当防卫。另结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处理决定,法院判决女前台构成正当防卫,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宣判后汪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自己虽然有错在先,但是女前台的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
二审怎么判?
本案的关键在于,女前台的行为,是否超出了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防卫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的危险比最低强度的有效防卫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的危险至少高出一个档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构成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二是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
具体到本案,法院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因素判断,认为女前台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并没有超出限度。
根据《民法典总则司法解释》的规定,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正当防卫人不承担责任;超过必要限度的,正当防卫人在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范围内承担部分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遂驳回汪某的上诉。
对此你怎么认为?
愤怒的小鸟
活该
GHRS 回复 03-09 22:07
应打瞎两只眼睛
我不是天使
幸亏不是南京判的[滑稽笑]
用户18xxx62 回复 03-09 23:03
这个说法新颖
孤风
占完便宜还想接着占,这种人就是欠收拾,别说什么醉酒这种借口!一个成年人,喝多了就可以乱来?醉酒状态也是他自己搞的,没有别人强迫他,成年人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用户14xxx35 回复 03-10 05:59
关键是想白嫖!这种人太多了
陌上人如玉 回复 03-10 06:15
让碰也得先给钱
KM
没判他猥亵罪?
双生魂 回复 03-10 03:49
没人起诉
云淡风清 回复 03-10 07:12
眼睛都瞎了,还起诉他猥亵罪,那就太欺负人了
宫本
活该,活该,真活该,为前台美女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zgclsf
抓一下就算了[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用户10xxx70
公正
顶小
既然渣男起诉输了,那受害女应起诉其性骚拢,人身侵犯,把恶徒送进去,还要求精神赔偿,否则就是纵容坏人嚣张
云淡风清 回复 03-10 07:14
眼瞎了,还把他送进去,太大快人心了,适可而止吧
烟月山风
侵犯胸部已经够判刑了,人家只是警告他,还要得寸进尺,活该了
诗酒乘年华
有脸 无底线小人
用户15xxx60
就算声色场所也不要去强惹不赚这份钱的普通女员工,天注定里面早有明示,打死都活该,别说一只眼
用户10xxx41
汪:不要惹我,我一眼就看出了你恶劣的动机…
白水
典型的正当防卫!
牛膨胀
前台美女为民除害
威武的熊
一会儿技师,一会儿前台的,真TM是吃铁丝拉笊篱~~那就编吧!
牧野天下
兄弟,那边在招船长的,你要不要去试试
用户10xxx16
活该
p8
应该一脚废了他家伙事
每文
应该把这个男人抓起来判刑,未经妇女同意握了对方胸部,明显猥亵妇女罪
tb_7580705
上次看到这新闻是说女技师,现在又变成了前台
魅影♥♚☞流星
这文章改来改去就换个人,连内容都懒得换,前几天看到是女技师,现在变成女前台了[裂开][裂开][裂开]
修改昵称
告他性骚扰
用户17xxx62
写错了吧?防卫过当应该是刑法规定,不是民法典
Dongxiaojian
‘握’字用得好😁
柔杀の七琼晨曦
幸亏走的正规法院
老姚
无耻之徒,还有脸起诉,让你记一辈子独眼
你可拉倒吧
一看就是正规洗浴!
花尽方觉晓
不长眼的东西!
WZH
由此想起了湖北的邓玉姣
放弃我是你的错
干得漂亮
用户10xxx68
可以告那个男的强奸性骚扰。那也是强奸未遂。
孤灯清照
判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