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听证会21日在京都召开吗? 个人认为这个消息不准确,很可能是虚假消息。 根据规定,当事人递交申请材料后,检叔叔会在3个月内作出审查终结或抗诉的决定,重大或疑难的可以申请院长延长回复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然后,召开听证会有三种情形。一,案件有重大争议(如新证据与原审认定事实有重大冲突),二,涉及群体性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三,当事人主动申请,且检叔叔认为有必要。 第一条第二条取决于叔叔,第三条取决于当事人。根据柴桑的解读,当事人肯定是申请了的,接下来,就看叔叔的态度了。 听证会也是有管辖权的,原则上是在受理单位组织召开,在京都召开需要三个条件,一,最高检叔提级(需存在重大F律适用问题),二,涉及跨省证据调取,三,当事人因客观问题不能到受理单位的。 根据现有的公开信息,上述三条好像都不符合,而且,目前还没有民事的移到京都的先例,除非进入到最高监督程序。 尽管目前在京都召开听证会的信息可能不准确,尽管在原地成功的希望可能要打折扣,但是,新出台的很多规定有利于推动成功,广大网友也是民意沸腾,相信,好的舆论导向和舆论发声会为成功助力的,加油吧。
抗诉听证会21日在京都召开吗? 个人认为这个消息不准确,很可能是虚
乐天派小柑橘啊
2025-03-09 23: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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