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大了!”上海静安,80后男子通过境外网站先后结识一名90后和一名00后小伙,

大客路看社会 2025-03-13 23:45:17

“玩大了!”上海静安,80后男子通过境外网站先后结识一名90后和一名00后小伙,而后与对方2人多次组织、参与并招募多名女子进行“多人”活动。结果悲剧了,事后疑将相关视频上传到网上,男子和对方2人及3名多次参与活动的女性均获刑!(来源: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据悉,80后男子李某大学毕业在一家公司担任客服主管一职。

90后的张某系大专文化,某公司销售。

00后的杨某同为大专文化,是某集团公司的员工。

虽然同在上海,但2020年前,李某、张某、杨某三人之间互不相识。直到2020年起,李某才通过境外网站先后与张某、杨某结识。

万万没想到,李某与张某、杨某结识后,竟然不干好事,多次组织、参与、并招募90后、大学文化、当销售的李某1及同为90后、中专文化、当报关员的池某,还有00后、当工艺工程师的李某2等等多名女性前往静安区内进行“3P”、“换妻”等活动。

聚众淫乱属于犯罪!根据《刑法》第301条规定,3人以上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3年6月9日,李某因利用网络传播淫秽信息被行政拘留5日。结果悲剧了!疑被警方觉察到可能存在犯罪行为!

警方随后电话口头传唤李某等人,其中李某、张某、李某1、池某慌了,连忙主动至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基本犯罪事实。

随后不久警方又将杨某抓获,并在杨某的协助下将李某2抓获,获知追责难逃,杨某、李某2到案后选择坦白,如实供述了基本犯罪事实。

经警方统计,直至案发,李某、张某、杨某三人组织、参与犯罪活动分别为26次、17次、5次。李某1、池某、李某2三人分别参与犯罪活动13次、3次、5次。

根据《刑法》第301条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聚众淫乱罪处罚的是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人员,而这里的“首要分子”是指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员,“多次”是指参与犯罪活动3次及以上。

因此,不止是组织活动的李某、张某、杨某三人,连同多次参与活动的李某1、池某、李某2三人也被控犯聚众淫乱罪。

不过,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李某、张某、李某1、池某在接到警方电话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杨某、李某均系被警方抓获归案,不属于自首,但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其中杨某在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李某2,还属于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检方在对李某6人提起公诉时,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张某二年以上、二年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李某1有期徒刑一年,可以适用缓刑;池某拘役三个月,可以适用缓刑;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可以适用缓刑;被告人李某2拘役四个月,可以适用缓刑。

法庭上,李某6人均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证据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并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也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建议适当。

最终判决李某6人犯聚众淫乱罪,其中,李某的刑期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张某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李某1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池某为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杨某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李某2为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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