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一女子和亲戚们吃饭喝酒,结果因为喝多了被送了回来,第二天醒来发现,手上的两个金手镯不翼而飞,而调取小区监控发现,自己被亲戚架回来的时候还戴着,询问女儿后,女儿的一番话,让女子当即报了警。
据邢女士介绍,当晚和自己一起吃饭的都是老表,当晚自己喝醉酒之后,送自己回家的,是老表的老表。因为她和自己住在一个小区,当晚也没有喝酒,所以就顺路把自己送了回来。
自己在进入电梯的时候,监控显示自己的手上是戴着金手镯的,到家之后,老表询问过自己的女儿,家里有没有监控,女儿告诉她家里没有监控。
而且,她走之后还回来过一趟,给我拍了一个视频,视频里面我是没有戴手镯的。
不过,她走的时候,也没有走电梯,而是走的楼梯,这也不符合常识,所以,邢女士认为一定是这位老表的老表顺走了自己的金手镯。
目前,邢女士表示已经报了警,正在等待警方的调查。
有人说,作为一个女人,喝点小酒开心一下无可厚非,但是在外喝个酩酊大醉就不合时宜了,丢东西是小事,哪天出了人身安全就知道后悔了
还有人说,我是女人,真没办法接受在外面把自己喝醉还喝的不省人事的女人。这只是丢了东西,若是失仪失态或是被有心之人盯上,那你后悔都于事无补。
其实,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在聚餐喝酒的场景中,存在着醉酒安全保障义务。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此次事件并非发生在经营场所或公共场所,但在亲朋好友共同聚餐的情境下,基于善良风俗和公序良俗原则,参与聚餐的人相互之间也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在邢女士醉酒后,送她回家的这位亲戚作为护送者,就应当确保邢女士安全到家,包括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即便不是这位亲戚拿走的手镯,只要是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为此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假如,真的是这位亲戚拿走的手镯,那么,该亲戚是在邢女士醉酒无意识的情况下,秘密窃取了金手镯,那么她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般来说,金手镯价值通常较高,按照邢女士的说法,价值在3万左右,实际上,这已经达到了盗窃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该亲戚趁邢女士醉酒无法反抗、意识不清之际,拿走手镯,符合盗窃罪中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构成要件。一旦罪名成立,她会面临3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当然,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无论是日常生活中的聚会饮酒,还是人际交往,都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谨慎与尊重。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