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埋尸案”顶格判决:未成年人犯罪不能一判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2025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的工作报告中,谈及轰动全国的“邯郸埋尸案”,三名未成年初中的学生,将同学杀害埋尸体,手法残忍恶劣,引起了巨大的社会负面影响,首次将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未成年人犯法的漏洞直白的摆上了台面。 “邯郸埋尸案”侦破后,主犯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同案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专门矫治教育。审判的结果将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的判决,推上了风口浪尖,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何莉曾对此案做出了个人的看法,未成年人犯下命案,作为监护人的家长,理应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了包庇的法律漏洞。 回顾案件的整个过程,能够清晰的瞧见,三名嫌疑人预谋作案板上钉钉,手段残忍恶劣,与成年人相差无异,李某某作为案件的出谋策划的主犯,思想和行为过于早熟,有完善的杀人过程,以及对尸体的处理,冷静的令人头皮发麻,震惊之余也从中看出,主犯的父母以及原生家庭,肯定也存在某些方面的重大问题,毕竟言传身教在教育的一环中占比最高。张某某的犯案手法,和成年人已无异,就连反侦察的手段,虽不成熟但是也成形,作为案件的主犯,张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调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李某某不仅是策划之人,还是实施控制之人,杀人之后更是和张某某进行分赃,参与了整起案件的所有环节,把他定义为主犯符合法律的规章制度,给予判处12年的有期徒刑的刑罚处罚。 作为案件中,唯一没有动手的马某某,看到受害人已经死亡后,他立即离开了案发现场,并未参与动手以及埋尸中,鉴于他是未成年人,也并未参与到犯罪行为中,根据刑法规章制度,对马某某执行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的判决,给予马某某相关机构管教和政治教育,免除他刑法处罚的判决。 三名罪犯的判决出来后,引起了民众的公愤,纷纷留言讨伐不公平,自古而言杀人偿命,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为何三名罪犯之中,无一人被处于死刑,甚至有一名罪犯,因未成年人保护法,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指控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是出于保护还是出于包庇。 在对于为何不能够给予三名犯罪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上,网友们表示案件恶劣到无法用道德去衡量,既然说到改过自新的机会,那么三名犯罪动手的时候,有没有想到给受害人一个生存的希望。 有些人生来就是恶魔,进入监狱才十几岁的年纪,出来也不过三十多岁,将如此的人放归社会,社会群众的安全又该谁去保障。有正义的老百姓也难平心中之愤怒!觉得对还在实施霸凌的那些恶魔起不到警示作用!社会的安定、和谐从何谈起!应以严判,以儆效尤。
通过办公室里挂的字看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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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改刑法,起刑年龄改为10周岁,12周岁以上视为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