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只有 "7 秒记忆"?315 如何打破 "曝光-整改 - 复发" 的死亡循环? 在聊今年3.15之前,先看看去年3.15曝光的“主板机黑灰产”“淋巴肉预制菜”等企业现状都怎么样了,深圳云承未来科技(网络水军)已注销,但其关联的境外服务器仍在运作;安徽东辉食品(槽头肉)被罚没580万元,法人被限制高消费,但原团队通过代持方式在河南重启加工厂;世纪佳缘累计被罚32万元,投诉量却直线增长。总结下来,这些企业后来的结果主要有两条路径:要么借注销,通过股权代持、跨省迁移规避监管“金蝉脱壳”,要么认罚后继续违规经营。 那么就会有人问,为什么黑心企业被曝光后还会借壳重生?黑心企业被曝光后代价有哪些? 其实,黑心企业被曝光后卷土重来的现象,本质上是利益驱动与制度漏洞共同作用的结果。黑心企业面临的首先是经济处罚,此外通常还包括企业的“社会性死亡”。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欺诈行为需退一赔三;《食品安全法》148条支持十倍赔偿。而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面临信用惩戒。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不仅3年内不得参与招投标、融资受限,法定代表人还将被禁业3年。比如之前廊坊龙盾玻璃因伪造认证被吊销执照后,原法人在建材行业彻底“拉黑”,其子公司贷款也因信用关联遭拒。所以,黑心企业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但是,由于制度的漏洞,比如股权代持、法人变更、地址迁移等操作已形成完整“曝光后救急“的一条龙服务,加上消费者的 “7 秒记忆” 与监管的滞后性,为企业提供了喘息空间。 如果企业都注销或失联了,消费者维权无门怎么办? 消费者其实并非无路可走,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可以在起诉时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之前青岛城阳法院通过“刺破公司面纱”判决,要求未依法清算的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贵州独山检察院支持起诉恶意注销企业,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这些司法实践表明,即使企业“跑路”,股东仍可能被追责。 我认为今年3·15或将聚焦三大领域,预制菜原料溯源、AI换脸诈骗等数字经济乱象,以及健身教育行业的预付卡跑路潮。目前监管部门已在行动,四川对听花酒全链条查处罚没430万,开创“穿透式监管”先例。 但更值得关注的是,我们应当将3.15曝光效应转化为常态化治理,信用惩戒不是终点,而是企业重塑价值观的起点。只有这样,市场才能完成从“劣币驱逐良币”到“良币自带流量”的进化。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2025年的3·15晚会总共曝光了6件事,件件贴民生,失诚信,看你中招哪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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