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动本是职场中常见的事,但当公司要求员工从原工作地调到600公里外的分厂上班

流水带花香远 2025-03-18 10:00:07

工作调动本是职场中常见的事,但当公司要求员工从原工作地调到600公里外的分厂上班时,事情就变得复杂了。新疆一名女子因拒绝前往新岗位报到,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她不服,申请劳动仲裁并告上法庭,索赔24万元。然而,法院最终却是这样判。 案情回顾 李女士(化名)自2014年起在某工厂担任检验员,工作表现一直稳定。2017年,她与工厂续签劳动合同至2022年10月。然而,2019年工厂被某公司收购后,情况发生了变化。 公司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若月度考核连续3次C或一年内累计2次D,将被安排进入调配中心,成为“待改进员工”。李女士因考核不达标,被调入调配中心接受培训。经过两次培训,她终于在一年后通过考核。 然而,由于原岗位已满员,公司安排她到离家600公里外的分厂上班,并要求4天内报到。李女士认为这是变相逼她辞职,拒绝前往。一个多月后,公司以她连续旷工15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李女士不服,提起劳动仲裁,随后又将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万余元。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岗位,但调岗必须合理。本案中,公司安排李女士到600公里外的分厂上班,明显增加了她的生活成本和社会成本。法院认为,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调岗的合理性,也未对李女士进行新岗位的技能培训,违反了《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公司的调岗行为被认定为不合理。 公司以李女士连续旷工15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看似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关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然而,法院指出,李女士拒绝调岗的原因是公司未履行培训义务,且调岗安排不合理。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李女士工作8年,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000余元,因此赔偿金为3.2万元(2000元×8×2)。至于工资差额和年终奖,法院认为李女士未提供充分证据,故不予支持。最终,法院支持仲裁结果,即公司只支付3.2万元赔偿金、驳回李女士其他诉求。 案件教训 这起案件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敲响了警钟。对于劳动者来说,面对不合理的调岗安排,应积极与公司沟通,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核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调岗应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劳动纠纷。此外,公司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据可依,避免“翻车”事件的发生。 你对这起案件有什么看法?如果你是李女士,你会如何处理?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一起探讨劳动法的边界与未来。#分享一张最近随手拍的照片# #无正当理由辞退# #辞退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劳动# #劳动仲裁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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