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曾告诫世人:“人老了,永远不要去帮兄弟姐妹这两种忙,哪怕关系再好也不可以,这并非薄情,而是有远见。”
1、不要替兄弟姐妹尽孝,拿钱办事,往往是得不到钱,还办不好事。
孝尽父母是每个人子女的责任,有些子女仗着条件好,出钱让条件差的兄弟姐妹出力照顾父母。
善良的人认为自己拿了别人的钱,就要多尽一份孝心,在父母和出钱人的心里,只要父母不满意,就是拿钱人的不对。
他们不仅会站在亲情道德制高点上,各种打击和批评处于善意尽孝的人,各种看不起,恶意揣度。
而拿了兄弟姐妹钱的人,到最后,即使再尽孝,在父母心中也是不孝之子。
2、不要在经济上无底线地帮扶兄弟姐妹,有时你的善意,会成为反噬你的利剑。
有时你认为的雪中送炭,亲情互助,却败给了“升米恩斗米仇”的人性。
56岁的刘姐对小弟家一直给予经济补助,退休了,小弟跟她要30万帮儿子结婚。
刘姐说自己拿不出来,小弟居然让刘姐卖了自己的房子,去养老钱居住。
让刘姐把卖房的钱借给小弟儿子结婚,刘姐没有答应,却成为全家人心中的“坏人”。
兄弟姐妹之间,不要无条件地慷慨解囊,毫无节制地满足对方的索取,时间久了,对方就认为是你应该做的,只要有一次不能满足对方,你就是坏人,是没亲情的恶人。
亲情珍贵但也现实残酷,兄弟姐妹各自成家,关系既要保持常联系,也要懂得分寸界限。
人到一定年纪,要学会往回收,把心思放在自己身上,不要背负别人的命数,过好自己的日子。 以上这两件事,千万不要再去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