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和男子高中时恋爱,大学时开启异地恋模式。女子大学毕业后便开始工作,男子

雪峰说法 2025-03-20 18:27:16

北京,女子和男子高中时恋爱,大学时开启异地恋模式。女子大学毕业后便开始工作,男子则继续读研,读完研后回老家考公务员。女子为了能和男子在一起,毅然辞职来到男子的老家,随便找了一份工作。然而,男子考上工作后的第一件事,竟是和女子提出分手,原因是男子已经有了新的意中人,而对方的背景也就不言而喻了。

素材来源于:凤凰网Ip工作室

女子面对镜头,很坦然地接受了记者的提问。中途,她虽流露出淡淡的忧伤,但最后还是十分轻松地谈及了往事。

她说自己和男子高中时是同学,那时便开始恋爱了,在同学们眼中,他们堪称郎才女貌。

正如小说里常写的那样,在最好的年纪,在最美的时光里,两人做着最浪漫的事。

不过,短暂的高中三年转瞬即逝,男子考上了东北的大学,女子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所以大学四年间,他们一直处于异地恋状态。

即便如此,他们依旧热恋如初,一到周末就会相互奔赴对方所在的城市,与对方共进晚餐。

因此,两人的感情并未因异地恋而降温,反而愈发深厚。最后,女子毕业后选择在北京上班,而男子觉得自己身为男孩子,想给女孩子更好的生活,于是决定读研。

不过,男子读完研究生后,他的父母希望孩子回到老家考公务员,毕竟老家城市发展也不错,所以一再劝说男子,盼他回去。

男子心想,如果在外地工作,想要买房买车,难度或许比回老家发展更大。于是听从了父母的建议,回到了老家。

当然,他也希望女子能过去,毕竟两人已有十年感情,还说等自己考上就结婚。

女子被男子的甜言蜜语打动,于是仅用三天就直接提出离职,前往男子的家乡,打算陪他共度余生。

可是到男子家乡后,两人相处得并不愉快,女子隐约察觉到男子的变化。以前发短信,男子很快就会回复,可现在给男子发短信,要是早上发的,有时晚上都还得不到回复。

要是女子想约男子吃饭,对方就会找借口说自己太累了。所以很多时候,女子都是买好菜上门给男子做饭。

女子越发觉得他们之间的感情不再平等,出现了隔阂,但又说不出具体是哪里不对劲,毕竟两人并没有第三者插足,所以她还是认定男子在还未确定正式工作时,心情有所变化是正常的。

但当男子正式考上后,给女子打来的第一通电话,竟是要求分手,这可把女子急坏了,她迫切想要问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

男子支支吾吾地只说:“我们性格不合,与其以后痛苦,不如早点分手。”

可女子到男子老家没多久,之前也从未听男子说过两人性格不合。因此,女子觉得其中肯定另有隐情。

经过她细心调查发现,男子在工作中遇到了自己的意中人,这位意中人不仅有正式工作,而且家庭背景相当雄厚。

女子得知这些后痛不欲生,她只恨自己当初看错了人。但她也不怨恨男子现在的女朋友,因为她明白,即便没有这个人,也还会有其他人,因为男子在未来发展中需要有人助力,而自己恰恰没有这个能力。所以女子没有过多纠结,果断选择放手。

因为她知道自己即便不放手也无济于事,毕竟男子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抛弃旧爱,而自己就是曾经的那个旧爱。

女子经过半年的调整,终于将情绪调整到良好状态,才能够如此坦然地讲述这些事情。要是在以前,可能别人一提这事,她都会痛苦半天才能缓过神来。

不过她说现在自己过得很好,也不想再纠结过往,感谢对方的不娶之恩,相信有福之人不进无福之门,希望以后彼此各自安好。

有网友说:“十年的感情,女子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都奉献给了男子,最后却只得到一句性格不合要分手,那为什么男子不早点提出来呢?为什么偏偏要自己上岸后才说呢?这样做是不是太不地道了?”

也有人说:“男子的做法我们实在不敢苟同,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女子能早点脱离对方的影响,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及时止损不是挺好的吗?”

1、男子在认识了新女友后,就果断选择和女子分手,这样违法吗?

单从男子的行为来看并不违法,但在道德层面可能会受到质疑。

在我国,恋爱关系不受法律强制约束,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双方都有恋爱和分手的自由。

只要男子在恋爱期间没有存在欺诈、强迫等违法情形,如隐瞒已婚事实与女子恋爱,或者对女子有身体上的伤害等行为,单纯地因为认识了新女友而提出分手,不涉及法律责任。

2、女子被分手后,选择各自安好,从法律角度看是合理的。

在我国,恋爱关系不受法律强制调整,双方均有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恋爱关系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没有规定情侣分手时一方必须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或补偿,除非存在特殊约定,如书面协议明确了相关补偿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女子选择不纠缠,尊重男子的分手决定,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也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体现了对自身和他人权利的尊重。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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