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内蒙古一民警在外出过程中遇到了一“偷车贼”。在搏斗过程中,对方用刀划伤了该民警的背部,民警随后拿出手枪还击。打中一枪后,对方扔下车逃跑,却因为枪伤没有及时处理而死亡。25年后,此案被旧事重提,涉案民警被判无期徒刑。但就在3月19日上午,一审重审将无期改判为4年,这是为何? 1995年6月6日,内蒙古民警邢志强与三五好友相约去某水库练习射击。 因水库附近较为空旷少有人烟,所以邢志强等人便驱车前往并在水库附近扎了几个靶子供几人练习。 而其中最引人争议的是,邢志强几人为了练习射击手法,居然随身携带了一把小口径步枪。 起初,邢志强等人确实仅仅是想要练习射击,可就在练习之余,邢志强等人发现了被害人孟永清。 孟永清在与邢志强等人擦身而过的时候神情逃避,看到邢志强等人看过来后,骑上摩托车就想要飞速离去。 孟永清奇怪的行为立即引起了邢志强等人的怀疑,毕竟几人都是干刑侦的,难免心下有了计较。 他们怀疑,孟永清的摩托车一定是从别人手里偷来的。一个人的摩托车如果是自己的,那他大可以光明正大推着走,何必一见到人就如此激动呢。 有了这样的结论,再看孟永清似乎要逃跑,邢志强等人内心正义感陡然而生。 于是,几个人便顺着孟永清逃跑的方向追了下去,即便孟永清驾驶着摩托车,但邢志强几人还是很快的追上了他。 以邢志强为首的几人,拦在了孟永清车前,强行要求孟永清下车,这下可让孟永清没了办法。 而孟永清眼看走不成了,心中恶念一起,拔出腰间的一把匕首便向邢志强所在的方向舞去。 果不其然,锋利的匕首轻而易举地划伤了邢志强背部的皮肤。 邢志强吃痛,连忙查看自己的伤势,但这一闪神的功夫孟永清瞅准机会便立刻逃开了。 受了伤的邢志强和他的同伴们看孟永清跑远,瞬间火冒三丈。 于是邢志强在确定自己伤势没有大碍的情况下,简单包扎后便回到水库附近拿起了枪,顺着孟永清逃跑的方向追了下去。 而孟永清以为邢志强等人受了伤,见识过自己的厉害后,就不会再来找自己的麻烦了。 所以便不自觉的降低了车速,但没想到的是,没过一会几人都追了过来。 此时的孟永清才觉得大事不妙,连忙加速打算甩掉邢志强等人,可没想到邢志强本就对刚刚他打伤自己的事情耿耿于怀。 所以现在更不可能轻易放过孟永清,无论孟永清怎样逃跑,邢志强始终穷追不舍。 在路过一片耕地时,因道路崎岖双方都不自觉慢下了速度。 可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邢志强抓住了机会举起了自己的枪,瞄准的方向正是孟永清。 随着砰的一声,子弹出匣,下一秒孟永清便中弹倒在了地上,邢志强几人加快速度往这边赶。 此时的孟永清恐惧到了极点,根本顾不上许多,扔下车再次跑掉了。 这次,邢志强等人看孟永清中枪得到了惩罚,而车也被他扔在原地,终于没有再次追去。 可孟永清却好像被邢志强等人吓破了胆一样四处躲避,生怕邢志强再次追来。 但惊慌之下,孟永清不敢去医院,怕暴露了自己的行藏,对于自己体内的子弹他只好自己操作取出。 可他小看了枪伤的危害。 两天后,孟永清被其母送往医院,而结果却是因枪伤处理失当,致十二指肠感染,最终死于感染性休克。 随着孟永清的死亡,四子王旗公安局开启侦查立案。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经过一番调查,他们把孟永清的意外死亡归类于邢志强的正当防卫行为。 不仅没有对邢志强做出任何惩罚,还将其直接调入刑侦大队工作。 直到2020年8月,关于孟永清被枪杀死亡一事才被重新提起,这一次邢志强却站在了风口浪尖上。 公众舆论对此事众说纷纭,而在此案审理期间对于邢志强的罪行审判,双方意见也出现了分歧。 公诉机关认为,邢志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理应收到法律制裁,可邢志强的辩护律师则一再强调,邢志强是处于特殊环境下才做出此行为。 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3月19日上午10点许,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审理结果: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刑期从无期改判为了 4 年。 对此,你怎么看呢? (信息来源:内蒙古晨报 2025年3月20日 《案发30年后,无期徒刑变4年,内蒙古警察枪击案一审重审改判》)
2009年,江苏一新婚女子在家中摔倒,被10厘米长的钢钉穿破头,然而,医生却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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