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开车回老家,山路十八弯的途中,突然遇到堵车,走上前去一看,一个大坡上,两辆车正在那里怼牛,两方人马均下车,都在要求对方让道,要对方倒车,可是,都互不相让的杵在那。 后面的车主,也是走上前去劝解,没用,人家当地人,根本不听,唯一称道的是,君子动口没动手。 经打听,下坡的车主,,新手,倒车手艺不行,恳求上坡车主倒车,可是。人家就是不动,就造成这个场面。 哎,都是出门在外,不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么。 就此事,咨询了老司机,他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具体来说,如果上坡车和下坡车都位于坡道两端,尚未开始上坡或下坡,那么上坡车享有先行权。因为上坡车辆在爬坡过程中如果停车让行,容易发生熄火甚至后溜等危险情况,且重新起步也较为困难,可能导致交通堵塞或引发事故;而下坡车辆即使停车让行,重新启动也相对容易和安全。 然而,如果下坡车已经行驶至中途,而上坡车还未上坡,此时下坡车具有优先通过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下坡车已经处于行驶状态且速度相对较快,若上坡车此时强行上坡,可能会与下坡车发生碰撞等危险,而下坡车继续行驶通过相对较为安全和顺畅。 不知道这位老司机的科普是否正确?
清明将至,开车回老家,山路十八弯的途中,突然遇到堵车,走上前去一看,一个大坡上,
轮胎也疯狂
2025-03-22 18:22:45
0
阅读: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