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一男子开迈巴赫到金店,拿着一大沓现金买了个金手镯。一周后,金店老板发现

博仑有意思 2025-03-22 21:34:28

四川绵阳,一男子开迈巴赫到金店,拿着一大沓现金买了个金手镯。一周后,金店老板发现店里出现了两个假手镯,镀金的铁圈,跟真镯子几乎一模一样,不禁发问:这假镯子啥时候进柜台里的?老板百思不得其解,选择报警。结果一查看监控,老板和民警都看傻了眼。 (来源:四川观察) 张某开着迈巴赫到了金店门口,下车走进店内,在金手镯柜台前驻足挑选。 他看了看后表示要给老婆买个简约大气的手镯,随后从上衣兜掏出一沓现金,派头十足。 店员为他推荐了几款手镯,张某认真挑选起来,还嘟囔着:“我老婆就喜欢这种低调简约的。” 选好一款后,他付了现金,心满意足地开着迈巴赫走了。 一周后,金店老板陈老板将一批手镯送到厂家换新款,厂家鉴定后告知陈老板,其中有2个是假手镯。 陈老板顿时傻了,假手镯从吊牌到重量、样式、质感,都和真的一模一样,根本分不出来。 仔细再查看,才发现这俩手镯是镀金的,里面只是铁圈。 陈老板想不明白:真手镯去哪了?假手镯又怎么会出现在柜台里?无奈之下,他把两只带吊牌的镀金铁圈收好,选择报警。 民警来到金店调查,查看监控时,锁定了张某。画面中,张某拿着现金买手镯,这一平常举动,在民警看来却暗藏玄机。 仔细观看监控里张某的一系列操作后,民警和陈老板都震惊了。 视频显示,张某到柜台前,拿着一把现金假装挑选手镯,趁店员转身时,他用假手镯替换右手的真手镯,同时把真手镯藏在现金下面,整个过程快得像变魔术,就一秒钟,手法极其娴熟,很难察觉。 这让陈老板恍然大悟,原来手镯是这样被换掉的。而且民警调查发现,张某这招还不止在他家店用过,在其他金店也如法炮制,用同样手法调包过一款金手镯。 张某为实施盗窃做了精心准备: 他提前到金店踩点,了解店铺环境和手镯款式,还对手镯拍照。 回家后依照照片买来同样尺寸的铁圈,制作出仿真的假手镯,连吊牌等细节都模仿得惟妙惟肖。 特意租了辆迈巴赫,想借此让自己显得很有钱,迷惑店家。 在金店里,他利用现金作掩护,以极快的速度完成手镯的调包,整个过程不足一秒,不易被发现。 为了不打草惊蛇,张某每次盗窃成功后,还会购买一款真手镯。 他这一系列掩护手段相当狡猾,使得店员和老板在售卖过程中都没察觉到异常。这也警示金店在经营时,对金手镯这类贵重物品的检查和保管一定要加强。 警方最终将张某抓获,发现他多次用这种调包手段盗窃金手镯,涉案金额多达20余万元。 依照《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张某多次实施盗窃,属于多次盗窃。通常来说,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就构成多次盗窃。 而张某盗窃金手镯价值20多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并且,他在盗窃前精心谋划,这些情节都会影响量刑。此外,警方查证,张某有过盗窃前科。 按照《刑法》第65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经调查,如果张某的盗窃前科在五年内,且之前所受刑罚为有期徒刑以上,此次又犯盗窃罪,就会构成累犯,会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要是盗窃前科超过五年或者处罚未达有期徒刑,则不构成累犯。 目前,张某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有人感慨,要是顾客买了他的假手镯,那可就太冤了。好在这次发现了,不然后果难料。 只能说张某聪明反被聪明误,耍尽心机,妄图投机取巧,终究没能逃过法律制裁,注定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 您觉得张某用过河拆桥一招就能发财吗? 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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