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再审,涉嫌虚假诉讼后,法官想调解结案
记录非本
2025-03-23 16:12:42
本案一审、二审法官判决我方当事人向对方支付85万元,进入强制执行后让我代理再审申请,首先比较幸运的是再审申请通过,高院决定提审,然后开庭,开庭中,高院法官的水平确实高,压迫感也强,随着案件事实的查清。我直接提出本案就是虚假诉讼,因为第三人和案外人的不诚信行为导致一系列诉讼,不只是本案诉讼,还有一堆案子。案情事实是查清了,但是为了高效解决后面的一堆案子,法官建议调解,让我们去找案外人给一部分钱就把这个事情解决了,一审、二审判决我方支付85万元,现在调解,法官希望我方找其他案子的人员共同支付20万元解决这个事情,这样就在这个案子中解决其他几个正在审理的一审案子。还说就算这个案子改判了,还有后面一堆案子,何不一起解决了呢,也许我们是吃了一点亏,但是这样更高效的解决了我们的涉诉问题。司法不只是公平公正,还有就是效率。我的当事人说:如果站在法律这个角度,就应该法院直接改判我们不承担责任,但是其他几个案子把我财产冻结,还把我的其他起诉,影响很大,想的是自己出个几万,两个案外人出个十来万,就解决这个事。我开个玩笑说,你当时不是愿意40万和解,现在法官说20万的时候你又纠结了,当事人回复说:当再审 时说40万,是案外人愿意拿钱出来都嘛,现在案外人的生意不好,他们不愿意那这么多了。我只能回复一句,你自己考虑吧,是否调解、调解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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