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大姐花了151万元,买了一套80多平米的高层养老房,由于她家南边全是联

绿杨阴里情丝绕 2025-03-24 18:08:09

浙江杭州,大姐花了151万元,买了一套80多平米的高层养老房,由于她家南边全是联排和叠排,而这些房子看上去都是平平的,相当的整齐,所以大姐家窗外视野开阔,环境优美,可自从这些业主在露台搭建了各式各样的阳光房后,大姐感觉窗外变成了“棚户区”,看上去很不舒服,这让她大失所望,当初开发商承诺的“环境好,空气好”也成了一句空话。网友:你是高层业主,管你什么事? (来源:1818黄金眼) 许大姐告诉记者,当初就是因为开发商说这里“环境好,空气好”,自己才花了151万元,买了这套80多平米的高层住宅用来养老。 这套房子的南边有34家联排和叠排,刚开始从窗口望下去,这些房子都是平平的,非常整齐。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他们装修的时候,都开始在露台搭建阳光房,而且搭成什么样的都有,有砖混的,也有玻璃的,而且高低大小都不同,露台周围还做了一圈栏杆。 几个月下来,阳光房已遍地开花,数也数不清了,自己家窗外已俨然成了“棚户区”,影响了视野,感觉很不舒服,这让自己大失所望。 许大姐带着记者来到了楼下的叠排区域,她指着门口的绿化带说,原本的公共绿化都被住户圈进院子里了。 许大姐说,当初购房合同和物业管理协议上,都有写明不能随意改变绿地功能,不能随意搭建建筑和装置等,这些业主的做法,显然违反了这些规定。 许大姐认为小区原本的环境被破坏了,后来她就把这事反映到了城管部门,城管说他们有物业的批文,但物业却否认了城管的说法。 针对许大姐反映的问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刘副队长出面解释称,当初开发商说联排和叠排有个房间可能会漏雨,为了方便上去检修,同意业主搭建一个星空露台。 所以后来物业就做了一个方案,在楼梯那儿开个口,做一个有斜坡的阳光棚,大小根据开口大小而定。一般这个阳光棚不会太大,整个露台是不允许搭建的,而露台周围做围栏是为了安全。 至于许大姐反映的绿化问题,因为考虑到隐私性,当初销售的时候,开发商和物业承诺过,后期可以把绿植改换成围墙,不过围墙外侧绿地要保留70公分。 刘副队长还表示,之前他们在许大姐的小区曾经拆除过违建,以后如果再发现有不规范的情况,他们还会要求进行整改的。 对于这件事,大家说法不一,有人认为许大姐做得对,作为小区的一名业主,理应对小区内的违章建筑说不。 但也有人认为,你是高层住户,人家联排和叠排在自己家搭建阳光房又碍你什么事了?你这就是嫉妒! 1、许大姐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 许大姐购买这套高层住宅是用来养老的,她看中的是小区整体的环境比较好,高层视野开阔,空气好。 而高层南边的联排和叠排业主在露台上搭建各式各样的阳光房,破坏了原本平整的露台,让许大姐感到自家窗外就像“棚户区”,看着很不舒服,从而影响到了她的居住体验,这也从某种程度上侵犯了许大姐的合法权益。 所以,不管许大姐向城管部门举报此事,还是把此事反映到1818黄金眼,这都是为了维护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许大姐这样做,也促进了小区的管理和整治。 因此,许大姐这样做也是合理合法的。 2、业主在露台搭建的阳光房会被拆除吗?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属于违法建设。 在本事件中,为了方便维修,开发商同意业主搭建一个星空露台,为此,物业也做了一个方案,在楼梯那儿开个口,做一个有斜坡的阳光棚。 而根据许大姐反映的情况来看,业主明显把阳光棚扩大化了,如果业主没有向相关部门申请,就擅自搭建阳光房,那阳光房就属于违章建筑。 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物业应采取措施制止,并向城管部门报告,如果阳光房被城管部门认定为违建,那就会被依法拆除。 3、同样,如果业主围墙和道路之间的绿化带少于70公分,那围墙也有可能因违建被拆除。 最后,小区物业制定了《临时管理规约》,对小区装修管理有了明确的约定,而根据许大姐反映的情况,有正在进行违法施工的已被要求停工。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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