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店古镇的清代厘金局,与明清时期赊店镇(古称“赊旗店”)的繁荣商业和清代厘金制度密切相关。 赊店镇位于潘河与赵河交汇处,水陆交通便利,明清时期发展成为南北商贸重镇,素有“南船北马、总集百货”之称。这里是茶叶、布匹、粮食等商品的中转枢纽,商帮(如晋商、陕商)云集,会馆林立(如著名的山陕会馆),经济极为繁荣。 清朝咸丰年间,为筹措镇压太平天国的军费,清政府推行“厘金税”,对流通领域的商品按价值抽取1%的税款(后逐渐提高)。各地设立厘金局负责征收,逐渐成为晚清重要的财政来源。 那时赊店,商业地位突出,成为河南省较早设立厘金局的地区之一。据史料推测,赊店厘金局应成立于咸丰后期至同治初年,具体时间可能晚于周口、朱仙镇等河南其他商业重镇。 机构职能是对经过赊店的货物(如茶叶、丝绸、药材、粮食等)征收厘金,涵盖水陆两路。 采用“行厘”(运输途中征税)和“坐厘”(交易环节征税)结合,税率因商品种类和时期不同有所浮动。 赊店厘金局由省级厘金总局管辖,设委员(主管官员)、书吏、巡丁等,负责查验货物、核算税款及打击走私。 赊店厘金局依托繁荣的商业,税收贡献显著。据记载,河南全省厘金收入中,赊店、周口、朱仙镇三大商业重镇占比高达70%以上,足见其重要性。 那时厘金局重复征税、胥吏勒索等问题普遍,导致商人利润压缩,部分商路转移。高税率和腐败现象削弱了赊店的区位优势,加速了清末赊店商业的衰落。 清末新政期间,厘金制度因阻碍经济遭舆论抨击。1931年,国民政府正式废除厘金,改征统税,赊店厘金局随之退出历史舞台。 赊店古镇现存部分清代商业建筑和税关遗迹,如山陕会馆内碑刻中提及厘金征收情况,为研究清代财税史提供实物资料。 赊店厘金局的兴衰是晚清财政商业化、地方治理与商业社会互动的缩影,反映了传统商业城镇在近代转型中的困境。
赊店古镇的清代厘金局,与明清时期赊店镇(古称“赊旗店”)的繁荣商业和清代厘金制度
文新聊情
2025-03-28 19: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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